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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最終回 – 底線篇(下)

July 26th, 2010 3 comments

幾年錢做腦場Sales賣電腦的時候,有位客人買了一套電腦散件,我跟客人說:不如加錢,我們替你組裝吧(組裝出機才有佣金),客人答:砌機是我的興趣,怎可能俾錢你們去抹殺我的興趣?我為工作,可以忍氣吞聲。在這裡,是寫我所想,我對互聯網所帶給我的言論自由珍而重之,凌駕一切利益。

前陣之看到Twitter有人說:大家以為旺角那家扒房叫第尾牛扒,其實正確名稱是茅屋牛扒。事實上這個說法是錯的,那家扒房真的叫第尾牛扒(看這個,根據Google回來的資料,第尾牛扒名字由來跟”陳夢吉”"第尾才子”有關),我曾經嘗試過在Twitter向其他人糾正過這個說法,但最後一直轉發的還是那個錯的訊息。在網上,真的都變假,假的都可以變真了,前陣子我便聽過一個從友人們之間相傳一個有關Social Media的故事。話說有一名網友為宣傳一件東東,製造了一個假事件,繼而創造了一單假新聞,而該新聞前陣子一直轉載至不同網站。無論這個故事是真是假,對我來說最震憾的不是假新聞本身,而是大家的反應。當眾人談及這個故事時,大家都在當笑話聽似的。有網友一直不白我經常說的”底線”是甚麼,而我亦從未對我所說的”底線”作明確表態,因為不同人對”底線”的接受程度各有不同,但我可以清楚地告訴各位:以上的故事以經超出了我的底線。

以往寫Blog的比較多私人性,像看一本個人日記似的,今時今日的Blog開始會有”主題”,甚至擔當一些傳統傳媒角色例於報導新聞或者出現了一些評論文章,甚至反過來傳統傳媒要參考網上媒體某些報導。讀者是Blogger,而Blogger反過來也是讀者,資訊一直在互相流通,這就是Social Networking。

傳媒一直掌管著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力。但很可惜,本地大多傳媒都逐漸歸邊,網上言論空間乃最後一道防線。今天,大家可能還相信網上資訊多於傳統傳媒,但當大家對網上媒體的”假”不以為然,我怕將來大家會連對網上資訊的幾分信任度也失去,到時Social Networking究竟是否真的令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還是令人與人之間隔膜加厚?我所認為的只是簡單一句:懇請各位朋友,說你們所相信的,寫你們所相信的。

在聖經記載了一個為人熟識的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打算用石頭打死她,耶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最後眾人未有打她就離開了。如果將這個故事換一換個背景做現代,眾人所拿的由石頭換作AK47,然後我換個方式向眾人說:你們中間覺得誰有罪的,就殺了他吧。最後眾人肯定死光,包括我。

我不是甚麼道德塔利班,搵食的還是要搵食,只是因為小弟不是靠Blog搵食所以才可以這麼大口氣說三道四(從這個角度看我的工作的確不俗,唔怕得罪Marketing無o野撈,亦唔怕鬧爆民建聯所以無工做)。如果未做過是很難感受到原來將一個毫無突破的Feature寫成很突破是一件極難的事情,諗得到都未必寫得出,學黃子華說的,人們經常把”過到自 己又過到人”輕輕帶過,其實最難正正是要過到自己又要過到人。

友人說過蘋果的iPhone霸權,不論這種說法大家同意與否,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用iPhone,就好像反對Ricky San買”日本一”可以罷吃板前板長,因為這樣才不會成為當中的持份者。同樣我不會將剛才自己所說的想法加諸於人,所以我選擇避免跟這些扯上關係成為持份者,當然每一件事都有其正反兩面,只是那個反面不幸地給我看到。

人愈來愈大,改變愈來愈多,就算人不變,社會也會變。有人會將這種改變形容為”現實”,亦有人會將這些改變用一個更冠冕堂皇的字眼去形容 – 長大,而我會將之形容為”複雜”。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可以好簡單,”長大”並不是一個藉口,說話不一定要那麼假,朋友不一定要小圈子。

後記

Steve Jobs在iPhone4的補鑊記者會中說電話不是完美,其實人又何嘗不是呢?

在”我的互聯網”的最後一篇,我想借此機會告訴各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過去一年我曾經在這個Blog做了一件事,而我從該事情當中有既得利益。這件事我反覆思考了好幾晚,當中條件實在並不妥當,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亦不公平,對我來說違犯了我自己的一些原則。本人在此要向所有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致萬二分歉意

有人可能對那件事可能不以為然,但對我來說是一個污點。亦因為這個原因,我決定回饋各方友好 – 本人將會送出二十套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不適用於最近兩個月曾參與talkonly者)。由於我仍然未購買足夠的Camera Kit(無錯,我是真金白銀買的,以上禮品不涉及任何贊助),加上未有決定如何送出,因此我會待一星期後才公佈送出辦法。如果各位有任何好的送出辦法意見請留言,感謝。

有人可能覺得我這樣送禮做得太過,但我十分希望透過這件事讓各位Blogger在得到既得利益時明白,不論是Blogger或做人,也應該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但正如上文說過的,我不會將自己的想法加諸於人,各位可以當這純粹是有獎遊戲,希望各位可以滿意我所選擇的小禮物並能為各位帶來愉快的使用體驗。

我的互聯網由來

記得前陣子有一個星期六,我呆在公司覆工作,因為之前那晚talkonly做得很夜,那天其實有點發燒,所以覆覆下電郵在公司睡著了。到晚上,聽見SMS響聲,拿起了iPhone。一看,原來是Google Calendar提示,那刻才驚覺原來那晚我是訂了飛看舞台劇”小人國”,而那個Google提示是活動開始前半小時發出的,我連忙致電女友,當初她應該有點生氣說不來, 最後還是打的來了(最記得是打綠的原來是去不到葵芳,最後是打的到荃灣轉地鐵),這個就是寫”我的互聯網”的原因。

我最怕女友的,是問我”記唔記得我同你講過XXX既YYY件事呀?因為前度曾經問過好幾次我答唔到,每次都嬲了我好一段時間。我想說,其實我不是無心裝載,而是我記性真的很差,而且是愈來愈差,還好女友對我這方面算是十二分體諒。以前我不用在Remember The Milk或者Google Calendar 記事,現在沒有記事的話完全不知道要做甚麼,可能真的老了吧?前陣子小學同學從記念冊找回我的聯絡,近期多出席了舊生聚會,席間聽到不少小學年代的事,甚至有人可以繪畫出小學六年班的座位表出來,而我….看著小學全體相也指不到自己出來。寫這幾篇”我的互聯網”目的,是想自己趁還記得這幾年發生過的事作個記錄,給互聯網一段無關痛癢的野史,或許十年後的我跟現在不盡相同,將來的事沒人知曉,但我深信,忠於自己才是快樂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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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底線篇

July 20th, 2010 No comments

因為互聯網,我試過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去看”點蟲蟲”。因為互聯網,一個既非靚仔亦非靚聲的我參與了網上電台工作。因為互聯網,一個會考只有三分的人成立了一間公司。因為互聯網,我認識了我的女朋友,還有一大班在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朋友。互聯網為我以至人類創造了許多個以往的不可能變成可能,這個看似比現實更自由的空間,發展一直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快。我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無論平台有幾多,發展有多快,都應該設一條底線。

從學校踏出社會那刻,第一樣學會的東西是 – 退而其次。無論事情想做得多好,最後可能只有理想的八成,如果一直堅持做足十成十,往往未必做到,亦苦了自己。究竟學會退而其次是代表承認失敗還是妥協呢?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做人一定要有底線,如果容許自己超越那條底線,對我而言,人也做不成。在今天的互聯網,有些人捍衛自己的底線,亦有些人測試自己的底線,更有些已經越過自己的底線。

在今年的六四前夕,不少網民甚至藝人一直在測試微博的底線,以不同形式發出有”六四”意思的訊息。雖然我並沒有活躍於微博,不過這件事令我不禁想了一個問題:究竟微博的過濾是電腦做還是人做的?我認為是人手過濾的,因為微博的小秘書竟然連 “…… ….”都可以過濾,實在很難相信怎樣可以寫Script去過濾這些”創意”。當然要過濾每秒成千上萬的發帖所需的人手極之多,而那些人甚至會是你認識的也不奇怪。早前我在Facebook發生過一些事,我一直都認為是巧合,是技術問題,但我從一些管道知道這件事可能並非偶然。這件事令我對這個世界倍感陌生,何謂好人,何謂壞人?破壞我們所悍衛言論自由的竟然正正是說悍衛言論自由的人,原來”天下烏鴉一樣黑”是對的。在寫這篇Blog的時候,我為被埋沒良知的你流過淚。

在寫這段話前,朋友告訴我:你得罪了他們,你的言論受到注意了。回家途中,我聽見有電單車聲高速從我後面過來,我真的有想過會否是有人要來殺我(各位不妨當我是思覺失調吧),那台電單車經過我的身旁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並非自己所想像的怕死。我曾經說過,這個世界有兩類人,一類是錢要賺盡,搵食至上,另一類是為理想堅持自己所想。我認為前者人生可能會比較快樂,可惜我是屬於後者。我怕失去金錢,失去生命,但更怕失去良知。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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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交友篇

July 13th, 2010 3 comments

以下文章十分個人,不喜勿看。

科技使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而互聯網則令人與更多人之間距離拉近。

由BBS,ICQ,Newsgroup,Forum,MSN,Facebook到Twitter, 互聯網衍生了不同的社交平台令人與人溝通可以更快捷更方便,更可以跟素未謀面的人成為朋友,由以往的筆友變成今天的網友。除了同學外,基本上我九成九的友好們都是直接或間接從互聯網所認識的,包括我在網上電台talkonly認識的一眾主持們,因此如果要介紹所有我所認識的網友恐怕是不可能,不然用一整年也寫不完。我選擇了由一台遊戲機開始說起 – NDS。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是因為某次在talkonly看到嘉賓在玩所以自己也買了台NDS。然後出席了某個Newsgroup的NDS版版聚(如其說是NDS版聚,不如說是Mario Kart版聚,差唔多每次出來都是玩這個,然後是遊戲王),自此便認識了一大班NDS愛好者,基本上每次版聚我都例必出席做膽。到NDS開始”沒落”,現在出來未必是打機,有時是吃飯,有時是看戲,甚麼活動都有。他們算是近年我在網上認識比較熟絡的朋友,而我在那班朋友中認識了當時的女朋友,我的感情生活大家應該不感興趣吧?我想說的是”之後”的事。

失戀之後,情緒十分低落,當時心血來潮決定一個人去台北自由行散散心。說”心血來潮”是因為由決定訂Package到出發,其實前後三天也沒有。出發前我在奇摩家族看到有個叫”KTV家族”的群組定期會辦唱K網聚,碰巧網聚那天我正在台北,因此我參加了人生第一次在香港以外的網聚。 不是跟台灣朋友唱KTV都不會知道,原來謝霆鋒那首玉蝴蝶在台灣十分紅的。

回到香港,我開始做兩件我以前從來不做的事,第一件是炒股票, 第二件是飲酒。因為飲酒,我跟Stephen多接觸了。Stephen是我以前做網站時候認識的一位朋友,轉眼間已經相識十年,現在差不多每個月最少有一次跟他出來摸摸酒杯底。在我最失落的時候,不太想找身邊的朋友傾訴,而他便是我一個十分要好的傾訴者,亦因為他令我明白,要做交心朋友一定不能有利益瓜葛,有時朋友幫忙,不一定是一百幾十萬的事,可能只是聽你日常工作慘況,僅此而已。在公,我不敢說他是一個好人,在私,他一定是一個可以交心的好好朋友。Stephen是我這生人認識的朋友中最傳奇的一個,比流料ROY更不可思議,其故事應該可以拍電影。

說到友好流料ROY,現在各位都應該知道其網交王稱號。其實小弟在那件事後亦有上交友網站, 不過際遇應該比流料ROY差得遠,我相信是因為一個到現在我還未搞清楚的問題 – Say Hello之後說甚麼?近期我學識了一個名詞十分適合形容我跟異性溝通 – 話題終結者。不過我還是認識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人,我跟過一位行動不便也不太能說話的網友食過飯,也相約過一些做傳銷的網友食過飯(當然是出到來才知道他們做傳銷),感覺上”尖沙咀”沒”銅鑼灣”那麼Hardcore。記得有次約了位網友出來(下稱A小姐),她帶同另外一位朋友出來(下稱B小姐),言談間才知道是A小姐介紹B小姐做這份傳銷工作,而B小姐為了這分工作而放棄了ALevel,我問B小姐:值得嗎?B小姐說了很多去理順這個決定,而我卻感到十分恐佈,究竟那家傳銷是怎樣吸那些傳銷商洗腦的?我對那家公司主觀地十分痛恨,有遠親因為這家公司失去了朋友,親人和金錢。沒想到今時今日連特首落區也不能俾人知道行縱要像過街老鼠的時候,這家公司竟然可以冠冕堂皇在甲級寫字樓開辦工室,叫我怎樣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

到今天從交友網認識的全都沒有再聯絡,除了Karmen,我認識的異性好友不多,她是其中一位。當初可能是因為覺得大家的愛情觀有點相似而熟絡。記得幾年前她說要開漫畫鋪,我借了一筆錢給她,借給她是因為創業者很容易被打沉,我也曾經創業,我也明白創業的難處,實在不忍抹殺她的創業機會。好人好事從來不是天跌下來,始終要有人開個頭,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既然有能力為何不幫?

回想起來,眼見她之前還款還得那麼苦,我也會質疑這個決定是否正確。不過難聽點說句:唔食過屎唔知屎難食,人生總要有點歷練才是人生,唔食過明將又點知元氣其實都幾好食呢?

我的友好柒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我失意的時候教曉我”三草定律”,三草是指兔子不吃窩邊草,好馬不吃回頭草,天涯何處無芳草。我是頗同意這個”定律”的,尤其”兔子不吃窩邊草”,難聽點就是”o係度屙就唔好o係度食,o係度食就唔好o係度屙”。自從Facebook的出現,朋友的朋友好容易便成為自己的朋友,要避開這條定律對某些人其實有點困難。從我所觀察朋友們當中的非正式統計,這條定律是頗準確的,令我對這條定律更深信不疑。如果你是我所說的這個類別,而你跟你的伴侶正幸福在一起,我會很高興,因為你證明了我是錯的,我是打從心底裡祝福你們的,請好好珍惜。

在ICQ年代,網上交友已經被標籤容易結交損友,最經典的莫過於四年前ICQ騙局。以前拍拖如果說男方/女方是從網上認識好像會說成洪水猛獸,給父母認識時總是要扮同學或者朋友的朋友。就算近年網上交友更趨普及化,互聯網仍然不時因為像緩交等問題而被妖魔化。以上分享是想以我的經驗告訴各位,互聯網有壞人壞事,不過同樣有好人好事。交壞朋友不一定要在網上,相反現實生活亦未必可以交到好的朋友,就正如名校一樣有人會吸毒,最重要的還是自己怎樣選擇。我慶幸我在網上所認識的大部份都試益友,甚至是良師,多謝你們願意跟我這個沒甚麼出色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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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老翻篇

June 22nd, 2010 3 comments

這十幾年間,恆生指數有起有落,唯獨有一項”指數”一直有升冇跌 – HKIX流量。HKIX是本地互聯網的主要樞紐,其流量每年最少以雙位數字增長,反映了互聯網的越趨普及以至網民對網上較大容量多媒體的需求,包括Youtube以至TVB的MyTV等。而我個人深信,那些每秒數以十Gbps計的流量當中,「BT」的盜版下載應該佔了不少份額吧?

老翻問題其實一直存在(以下文章所指的「老翻」並不包括硬件),要談的話其實可以追朔至386年代的碟過碟,不過對於我們這一代最根深蒂固是互聯網對老翻的影響,由一百蚊五隻到一個仙都唔使上網BT,影響著香人的上網習慣(亦令勢力人士大大減少了收入來源)。以下是小弟這十幾年間本地盜版音樂下載的所見所聞,雖然不是甚麼威水史,但小弟認為值得去為這些「有發生過」的事作一個小記錄。(Timeline可能有些錯誤,如有麻煩指正,謝謝。)

老翻音樂下載始於撥號上網年代,當時56Kbps「無限上網」上網月費約百多元,看似跟現在差不多,但由於每上網一小時需要另繳港幣數元的PNETS收費,令長期上網變成一件奢奓事情。當時有一家並不起眼叫「iBuffet」的上網公司聲稱提供免PNETS的「無限上網」服務,有傳是因為iBuffet採用新電訊而並非使用香港電話公司(即現在PCCW)的線路,令他們可以無須用戶繳交有關費用,但後來此舉遭香港電話公司投訴,免PNETS成為絕響,而直至今時今日,撥號上網仍然需要繳交PNETS費用。

要我談最初出現的音樂下載網是那個實在記不得,但可以肯定起始的時候是下載ra (Real Audio)格式而非mp3,bitrate只有56kbps,效果當然麻麻,直至後期才開始出現一碟一首mp3以至全碟都有mp3下載。在撥號上網年代,斷線在所難免,除了因為網絡質素,還有是Call Waiting,當年大多上網家庭只有一條電話線,換句話說有人打電話來自然會斷線(停Call Waiting的話怕來電者完全不能打入),因此衍生了支緩續傳的下載軟件需求,而當中最多用的有GetRight跟Gozilla,我是用後者的,實在難以忘記每次下載完成的恐龍叫聲。每首mp3下載需時若半小時,有時會設定好下載完成後自動段線兼關閉電腦。

在未有Rapid Share的年代,那些音樂網站多數會將mp3檔上傳至免費網頁寄存內,例如xoom,tripod,homestead,甚至是各位熟識的geocities(有人寫了些軟體可以短時間內自動建立多個免費寄存戶口,未知是否跟這個有關)。多數過了一段時間被人發現便會刪了檔案,所以這些下載都是手快有手慢無,但有些日本音樂網站用了些”聰明”的做法去避免音樂檔被刪除 – 將mp3檔一份拆三四份,然後在每個檔案header加入jpeg圖檔,然後直接將檔案副檔名改成jpg以逃避耳目,這是我看過最有趣的做法。

到PCCW寬頻獨大的年代,這些音樂網站越開越多,我印像最深的是hk007跟boxup。前者不時會有歌手歷年所有專輯下載,後者越做越大,專輯之齊整度跟現在KKBox的不相百仲(CD有送VCD/DVD的話影片亦會提供會員下載)。後期下載mp3更開始收費,免費只能聽real audio,這個網站最利害的地方是竟然可以大搖大擺收錢賣老翻,開了幾年還未抓,不過其營運模式絕對值得日後唱片公司參考。

直至再後期,寬頻開始出現競爭,主要是i-cable以及和記的出現,那時出現了hkpcug的underground,UG扭轉了互聯網的「分享」模式,人們開始以FTP形式去傳播mp3甚至開始傳播電影或者軟體。而underground的出現亦吸引了其他newsgroup爭相彷效這種「分享」模式。當年在UG版用和記或者有線上網會比較吃得香,因為他們可以更快速度去進行傳播,令現在BT稱為”Seed”的發佈者會比較樂意將檔案優先上傳給他們以加快分享速度。及後UG的用家要求亦開始提升,人們開始離棄一直mp3下載網站bitrate主流標準128kbps,繼而提升至192kbps甚至256kbps。無論如何,其實這種發佈模式有點像Top Site,但相對之下UG顯得十分高調兼且平民化,但要談到平民化實在不及今時今日的BT。

BT(Bit Torrent)改變了互聯網的檔安分享慨念,比當年的napster的p2p影響更深。BT方便了公司對大容量的檔案發佈,亦方便了版權物品的散發,國外的Pirate Bay及Mininova,本地的各大論壇都有提供大量以BT形式發佈的媒體檔案,因為BT需要用戶互相傳送資料的關係,本地頻寬用量一直急增,但曾經有一次流量直線下滑,就是當年”古惑天王”事件。但歷史已證明流量下滑實屬「的士加價效應」,海關的打擊純粹嚇怕了網民僅僅一兩個月,但有需要的最後還是下載,流量於短期內已返回事前水平。而在相若時間有公司推出過聲稱取代BT的方案「eXeem」,最後無疾而終,BT的優勢一直持續至今。

我曾經在talkonly提出過監獄論,意指如果要所有用過盜版的香港人都要坐監,那便需要將監獄以外的地方變成監獄,而監獄則變成奉公守法的公民生活地方,以上說法的確有點太過。不過客觀現實是,打擊盜版只能治標。這幾年經濟其實不是太差,人們其實肯在音樂或者電影消費,陳奕迅可以開十幾場演唱會,Avatar阿凡達IMAX版HK$170張飛可以爆足一個月。的確有人是為了一個仙都不用付去下載盜版,但同時我深信「貪方便」的人亦為數不少。本地幾個大論壇都有BT區,內地又有各式各樣視頻網站,就算排除成本因素老翻下載仍然比正版為方便。

老翻一直以來於市場扮演另類宣傳角色,當年的煲日本劇集熱潮,大部分大家在信和買的VCD都是盜版,但此舉卻令日劇紅透本地。近年例子有Keroro軍曹,在TVB未轉播前已經大受網民追捧,甚至週邊玩具商品亦甚為暢銷。我不是在鼓吹盜版的便利性,只是想提出老翻亦有其值得借鏡的地方,視互聯網為洪水猛獸亦不能解決問題之根本,相反本地唱片公司或者電影商應該在互聯網平台上扮演更積極角色,要令正版的傳播或者銷售途徑比老翻更方便。

iPhone本地用戶有不少,然而有用戶為下載老翻而JB(當然也有為用中文輸入法的),但從App Store購買軟件的大有人在,足見有好的軟件,便利的銷售渠道,消費者還是樂意付出。另一個不得不提的例子是收費音樂平台KKBox,一直以來本地市場對像iTunes Store的逐首歌曲收費方式不太受落,KKBox以包月收費制度吸引樂迷,加上兼容不同電腦及手機平台,對唱片業界走進互聯網是一個十分成功的示範。反觀PCCW的Moov以至Now.com.hk發展一直濟後,發展了這麼久還不是誇平台,亦漠視流動平台需要,卻坐擁不少媒體內容,實在有需要好好檢討。至於電影界亦要好好研究一下屬於本地的網上出租或者銷售電影的模式,然而香港市場不大,但這些投資長遠還是對業界有利的。

十幾年前,如果你用的是正版Windows 98,可能會有人同你講:有錢仔喎! 其實很多人仍然有兩種頗錯的觀念:1) 所有軟件都是免費 2) 上網費已經包括軟件費用,唔BT就笨。而事實上軟體R&D成本不比硬體少,嘗試一下用KKBox去支持所愛的音樂,嘗試去App Store買一個好用的軟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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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talkonly篇

June 13th, 2010 No comments

“我的互聯網”系列要寫的是為小弟過去十年間所見所聞做一個小總結,而當中不可能不提及的,當然是剛踏入第十年的talkonly。過去小弟寫過包括”我與talkonly的十年”在內等談及talkonly的文章,今次希望可以更詳盡的為talkonly的出現做一個終極記錄。(以下內容部份為翻炒,似曾相識不足為奇)

十年前做節目的地方

2000年科網年代,因為”人做我又要做”的羊群心態,令發展dot com曾一度成為時尚,本地亦出現了不少 dot com網站,例如3by8.com的24小時音樂電台,36.com的網上團購,17play.com的Voice Chatroom等。然而剛提及的三個網站都經已”摺埋”,科網泡沫亦爆破接近十年,但我想提出一點的是,如果當年沒有科網泡沫的大量資金參與令開發者有更多機會去做一些新嘗試,今天互聯網的發展可能未必如此。而talkonly某程度上亦受惠於科網泡沫,因為沒有科網泡沫的話,我相信不會有Radio Republic(下稱RR)的出現。

我已經不太記得當初為何要做網上電台,只能說我是一個表演欲不強但在某些情況下愛說話的人吧。在我中三那年,我跟同學在RR做了一個叫 “Whatq Channel”的節目,都是吹吹水,談談電影以至電影之類。當時除了自己做節目,亦有聽聽其他人的節目。記得有一個叫”尾班車”的,其中有一整集就在超級市場,一邊推車仔一邊錄,令我發現原來戶外錄音也可以有很多可能性,因此啟發了我一些嘗試,包括在中學陸運會錄音,還有放學搭巴士錄音,器材就是一台MD機跟一支愛華的立體聲收音咪。除了”尾班車”,另一個我特別留意的節目就是”熱血最強”,也就是talkonly其中一名前主持小黃的節目。

要我現在形容一個十年前的節目未免有點困難,只是依稀記得由始至終”熱血最強”只有出過兩集,雖然都是吹水節目,但製作十分專業亦相當有娛樂性。初次跟小黃相遇是在九九年尾RR一次聖誕聚會,談起他做的”熱血最強”是我覺得RR當時最過癮的節目。在那個機緣巧合之下我們於二千年暑假開始合作做節目,也就是現在的”講台 talkonly”。那時的talkonly跟大家熟悉的”長期糧尾”其實是很相似,都是讀報紙,吹水為主,所以講台talkonly這個名字從來同IT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直至有一次我們請了當時還未光榮結業的hkultraline.com網主Jimmy,talkonly由此開始就轉營為IT節目。我先後經siuba認識了流料ROY(在工作篇我有提及過我認識siuba的經過),QA等現任節目主持。然而小黃早年經已淡出talkonly的參與,但他所奠定的talkonly風格一直沿用至今,因此他絕對是talkonly的靈魂人物。在talkonly啟播一年後因為RR的關係節目突然停播,及後我們在不同地方試過將節目復播,可惜效果未如理想。曾經有一段時間QA在HKPCUG server起了Shoutcast server重開talkonly,當時talkonly就是不同網友在播歌做節目,並有其他newsgroup仿傚有關做法。二零零五年一月,我們終於復播,直至現在。

當年壹週刊的訪問,我說過一句話:我係打天才波,節目開始就講。今時今日無呢支歌仔唱。訪問我們的記者是今天eprice其中一名寫手。

近年talkonly多了不少現場觀眾上來觀摩我們做節目,而我肯定他們都一定有聽過我在節目開始前的一句對白:今晚有咩講?十年前的IT界不愁沒話題,每個星期五晚先到麥記買外賣,然後到RR辦工室,我們一邊揭PCBuyer,一邊咬薯條,一邊做節目,每次節目都因為Overrun,直播室門外總有人敲門催促我們結束節目。今時今日,”十倍速時代”已經不復再,大多消費者對速度的追求經已退減,電腦雜誌也要轉型不再”專門”。以前做節目要揭書,今天做節目前的幾天要做網站Bookmark,其實或多或少其實已經比以前多了點”準備”吧。

QA曾經將talkonly定性為”做主流傳媒唔做o既o野”,時至今日,我會定性talkonly為”做非主流傳媒都唔做o既o野”,有這樣的定性是因為我越來越覺得非主流傳媒所做的越來越接近甚至超越主流傳媒,尤其商業元素越來越重。而這個情況是可以預期到的,因為當互聯網受眾越來越多各式各樣的商業宣傳自不然走上互聯網。talkonly收聽率一直維持在數千到一萬多。從主流傳媒角度看,這是少數。但在我角度,我個人不介意受眾少,但話一定要對得起人,對得起自己。在資訊爆炸的年代,一件事件可以有幾十種不同的解讀,而我希望talkonly能夠讓聽眾明白,正正因為互聯網有著海量資訊,我們更需要有獨立思維去判斷是非,不能隨波逐流,聽眾可以不相信我們所說的,但一定要信自己。

當年參與RR自己做節目,其實是要先申請其月費HK$138的撥號上網服務方可參與。時至今日像AJ.hk,將節目製作好後直接放上Youtube,不計Man Power的話接近零成本。互聯網出現了更多不同的平台讓人們發聲,平台多了,言論空間尚算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必然的,希望各位同道以至其他網民可以堅守這塊可貴的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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