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返對上一篇Blog,原來我已經無寫Blog兩個月有多。無寫咁耐o既原因係: 工作太忙(今次寫都係勉強偷閒),咁忙都要寫o既原因有兩個: 一來係因為我係一個重視回憶o既人,偏偏記性奇差,如果我唔寫返呢期發生過o既事,我隔一排就會唔記得。二來寫Blog算係小弟興趣,又可以減下壓,如果寫Blog可以維生就名符其實寓工作於娛樂,我應該可以摺埋間公司佢。可惜我欠o左做呢行最基本o既要求: Sale屎,無論件Product或者件事好唔好,都要讚好。
記得兩年前,Motorola部Milestone岩岩o係香港見街,小弟都入o左一部,當時我係用緊iPhone 3GS,根據各大Forum/Blog討論,主要唔係提Crystaltalk話音或者部機本身有幾好,反而統一口徑話部機快過iPhone 3GS。我作為一個3GS用家,見到呢個輿論實在百思不得其解,你可以用Tech Guy角度話因為Android當時行Multitask 3GS無慢係應該,但呢o的說話同Enduser講實在係no sense,究竟話3GS慢過milestone o既人用意何在?
或者咁講,如果法律規定人類只能做自己喜歡o既工作,咁無一個國家失業率可以少過90%,即係總有人(甚至所有人)都要做厭惡性工作,你可以唔同意呢個咁奇怪o既論述,But that’s the reality。個個去炒股票o既話,邊個去劏雞? 個個去做Apple,邊個賣Nokia? 如果出年係世界末日,末世前呢個世界俾我最大o既Message係,唔好信人,只要信自己。o係我仲係用28.8kbps上網o既年代,網上好似無依家咁多呃呃騙騙。o係我o既理想世界,地球得以仍然運轉,係因為愛,而愛係由信任起始,我講緊o既愛不單止係對家人,而係Everyone,當信任人變成一種罪,咁錯o既係我地對人o既信任還是係我地o既社會呢? 現實答案係前者。
講到呢o的問題不其然有點sad,不過其實我個人又唔係好sad播,正如開頭所講,呢期忙過鬼,以前見到o的客o既蘇州屎(俾人投訴o既律師信)都係有o的驚,依家我已經忙到見到呢o的都無晒感覺。正當我以為我已經對任何事無晒感覺,唔識驚,忙到連壓力都唔記得係咩o既時候。我發覺呢o的o野,呃到人,甚至呃到自己,但係永遠呃唔到一樣o野: 夢。前排我發o左個咁o既夢。
夢o既第一個場景排隊玩過山車,等o左勁耐,我聽o左個電話,好似係個friend o係我公司等我,我同佢講我同女友仲排緊隊玩過山車。等o左好耐,最後等唔到我自己返o左公司,返到去我無見到個Friend,反而見到個Sales(我唔知係Sell咩,總之係Sales),見到間公司變o左間Datacenter,好多Server櫃,個Sales好似等得唔耐煩,我同佢叩o左29次頭。最後一個場景係我搭車見到有煙花,收音機旁述話爆三十次煙花係好兆頭,但係廿九次係代表斷頭,係不祥之兆。
究竟個夢代表咩? 我唔識完全解讀,希望各位睇埋下一篇Blog可以幫我解讀一下,謝謝。
(待續)
以下的說話,大部份都可能會石沉大海,但我希望曾特首可以用閣下寶貴的時間細閱一會。
我是非煙民一名,煙稅無論怎樣加對我理應沒任何影響。可是身邊的同事都在吃,而且還是吃最重口味的萬寶路,就算他們不是對著我吃,不在Office吃,那股煙味還是瀰漫著整個辦公室。可是我不能叫他們不吃,因為抽煙是他們的權利,政府抽煙稅更加確立了煙草的合法地位,那我可以怎麼辦呢?
昨天早上,我留意到一則新聞,一名示威者於中環干諾道中天橋企圖跳橋,警長因為爬上天橋頂意外墮地受傷,當我吃午飯時,從新聞台看到消息指警長傷重身亡,從那刻起我整天心情都十分低落。據悉該名警長多過幾年便榮休,對他的離世感到十分不值,而同時令我擔憂的是香港正面臨另一場分化。
我應該是屬於特區政府最討厭的那個類別: 80後。有參與遊行但不算常客,行出來是為表態,沒甚麼”激進”行為。然而不是所有示威遊行都是我都能理解或者認同,就好像美孚八期居民要訓街攔路,外人未必能夠理解,但換轉自己住處窗戶打開一巷之隔突然變多一座高樓大廈,可能大家也會這樣做,針唔桔到肉唔知痛。但無論認同與否,我都會尊重甚至捍衛其言論自由,因為不捍衛他人其言論自由,最後可能連自己的言論自由也會失去。
我相信世上沒有一個個人會在有效恆常渠道表達意見前便走上街頭,那位企圖跳橋的示威者亦如是,但我在這不是要求各位認同他的行為,而是希望各位理解 – 警長受傷是意外,沒有人想,包括示威者。昨天我已經預計到媒體輿論會接近一面倒將茅頭指向示威者,結果不幸言中。如果閣下認為真的是示威者害死警長,那請問如果昨天示威者真的跳橋身亡,大家會覺得是誰的問題?
香港人因為問責制而更愛問責,問責到已經遺忘了問責的原因。我所理解的問責並非要擺一個人”孭鑊”,而是承認一個問題繼而解決問題,避免重覆犯錯。”如果示威者沒有上天橋,警長便不會發生意外”,這樣的如果論其實可以無限延伸到自己想要的推論,這樣的假設或者爭論都不會有結果的。在此本人懇求曾蔭權閣下做一件事,一件很簡單但可能是閣下任內唯一一件做過的好事 – 以一區之首身份,向公眾說一句: 示威行為值得商榷,但警長的離世是意外。
我從不期望政府可以解決住房,醫療,就業等問題,因此我會努力工作,自食其力,盡可能不依靠政府。現在只求閣下可以簡單說一句話,僅此而已。分化可能能夠為政府避開一時過失,但團結才是社會正確發展之道。
前幾天看到新聞報導京滬高鐵開通在即,為免影響鐵道安全,政府安排沿高架橋下的商鋪住宅都要搬離。其中記者問了鄰近高架橋的好幾個市民,他們除了知道要搬遷外,為何要搬遷,甚至高架橋上是高鐵也不知道。但他們顯然對這些近在咫尺的城市規劃不感興趣,只要有工作,生活不受政府政策影響便無須理會社會在發生甚麼事幹,是否就你們想要的和諧?
寫到這裡,我終於明白為何求變的大部份往往都是年青人,而能夠堅持信念到成年的只有少部份,因為相信跟實踐距離太遠。當我看到政府,官員這樣不濟的時候,我告訴自己,不要太上心,這樣做人,真的很痛,很苦。又或者, 可否叫工聯會開個洗腦課程, 好讓我冷血一點, 對民間疾苦可以不瞅不睬?
沒有期望,只有麻木,對自己來說可能更好。努力工作,趁有能力儲一大筆錢,找一個更好的地方安居吧。
政府既不聽民意也不民主,卻又容許有反對聲音,這是虛偽,也是變態。不如這樣,立即啟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程序,繼而立法禁止市民集會示威權。按照曾特首閣下的邏輯,反對廿三條永遠只屬少數,我有信心立法會一定夠票通過,只是通過後要委屈建制派議員做一晚過街老鼠行秘道離開而已。現在80後激進示威者經常說地產霸權,講到底其實只是他們不夠努力,跟80歲後要在街上執紙皮的公公婆婆一樣,政府現在沒有政策協助他們是應該的。為何納稅人要為他們的不努力埋單? 為免助長這種激進勢力,曾特首應該在任內盡快為廿三條立法以至禁止市民示威權,這樣社會才會和諧,更不會發生將昨天的不幸事件。特首你滿意了吧?
徵詢過朋友意見後,我有了解決吃二手煙的方法 – 就是吃一手煙。眾所周知,二手煙比一手煙更加危害健康,既然避不了,倒不如吃一手煙,而且要吃得比他們狠,尼古丁要更多,這樣才是健康之道。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