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互聯網 – 交友篇
以下文章十分個人,不喜勿看。
科技使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而互聯網則令人與更多人之間距離拉近。
由BBS,ICQ,Newsgroup,Forum,MSN,Facebook到Twitter, 互聯網衍生了不同的社交平台令人與人溝通可以更快捷更方便,更可以跟素未謀面的人成為朋友,由以往的筆友變成今天的網友。除了同學外,基本上我九成九的友好們都是直接或間接從互聯網所認識的,包括我在網上電台talkonly認識的一眾主持們,因此如果要介紹所有我所認識的網友恐怕是不可能,不然用一整年也寫不完。我選擇了由一台遊戲機開始說起 – NDS。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是因為某次在talkonly看到嘉賓在玩所以自己也買了台NDS。然後出席了某個Newsgroup的NDS版版聚(如其說是NDS版聚,不如說是Mario Kart版聚,差唔多每次出來都是玩這個,然後是遊戲王),自此便認識了一大班NDS愛好者,基本上每次版聚我都例必出席做膽。到NDS開始”沒落”,現在出來未必是打機,有時是吃飯,有時是看戲,甚麼活動都有。他們算是近年我在網上認識比較熟絡的朋友,而我在那班朋友中認識了當時的女朋友,我的感情生活大家應該不感興趣吧?我想說的是”之後”的事。
失戀之後,情緒十分低落,當時心血來潮決定一個人去台北自由行散散心。說”心血來潮”是因為由決定訂Package到出發,其實前後三天也沒有。出發前我在奇摩家族看到有個叫”KTV家族”的群組定期會辦唱K網聚,碰巧網聚那天我正在台北,因此我參加了人生第一次在香港以外的網聚。 不是跟台灣朋友唱KTV都不會知道,原來謝霆鋒那首玉蝴蝶在台灣十分紅的。
回到香港,我開始做兩件我以前從來不做的事,第一件是炒股票, 第二件是飲酒。因為飲酒,我跟Stephen多接觸了。Stephen是我以前做網站時候認識的一位朋友,轉眼間已經相識十年,現在差不多每個月最少有一次跟他出來摸摸酒杯底。在我最失落的時候,不太想找身邊的朋友傾訴,而他便是我一個十分要好的傾訴者,亦因為他令我明白,要做交心朋友一定不能有利益瓜葛,有時朋友幫忙,不一定是一百幾十萬的事,可能只是聽你日常工作慘況,僅此而已。在公,我不敢說他是一個好人,在私,他一定是一個可以交心的好好朋友。Stephen是我這生人認識的朋友中最傳奇的一個,比流料ROY更不可思議,其故事應該可以拍電影。
說到友好流料ROY,現在各位都應該知道其網交王稱號。其實小弟在那件事後亦有上交友網站, 不過際遇應該比流料ROY差得遠,我相信是因為一個到現在我還未搞清楚的問題 – Say Hello之後說甚麼?近期我學識了一個名詞十分適合形容我跟異性溝通 – 話題終結者。不過我還是認識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人,我跟過一位行動不便也不太能說話的網友食過飯,也相約過一些做傳銷的網友食過飯(當然是出到來才知道他們做傳銷),感覺上”尖沙咀”沒”銅鑼灣”那麼Hardcore。記得有次約了位網友出來(下稱A小姐),她帶同另外一位朋友出來(下稱B小姐),言談間才知道是A小姐介紹B小姐做這份傳銷工作,而B小姐為了這分工作而放棄了ALevel,我問B小姐:值得嗎?B小姐說了很多去理順這個決定,而我卻感到十分恐佈,究竟那家傳銷是怎樣吸那些傳銷商洗腦的?我對那家公司主觀地十分痛恨,有遠親因為這家公司失去了朋友,親人和金錢。沒想到今時今日連特首落區也不能俾人知道行縱要像過街老鼠的時候,這家公司竟然可以冠冕堂皇在甲級寫字樓開辦工室,叫我怎樣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
到今天從交友網認識的全都沒有再聯絡,除了Karmen,我認識的異性好友不多,她是其中一位。當初可能是因為覺得大家的愛情觀有點相似而熟絡。記得幾年前她說要開漫畫鋪,我借了一筆錢給她,借給她是因為創業者很容易被打沉,我也曾經創業,我也明白創業的難處,實在不忍抹殺她的創業機會。好人好事從來不是天跌下來,始終要有人開個頭,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既然有能力為何不幫?
回想起來,眼見她之前還款還得那麼苦,我也會質疑這個決定是否正確。不過難聽點說句:唔食過屎唔知屎難食,人生總要有點歷練才是人生,唔食過明將又點知元氣其實都幾好食呢?
我的友好柒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我失意的時候教曉我”三草定律”,三草是指兔子不吃窩邊草,好馬不吃回頭草,天涯何處無芳草。我是頗同意這個”定律”的,尤其”兔子不吃窩邊草”,難聽點就是”o係度屙就唔好o係度食,o係度食就唔好o係度屙”。自從Facebook的出現,朋友的朋友好容易便成為自己的朋友,要避開這條定律對某些人其實有點困難。從我所觀察朋友們當中的非正式統計,這條定律是頗準確的,令我對這條定律更深信不疑。如果你是我所說的這個類別,而你跟你的伴侶正幸福在一起,我會很高興,因為你證明了我是錯的,我是打從心底裡祝福你們的,請好好珍惜。
在ICQ年代,網上交友已經被標籤容易結交損友,最經典的莫過於四年前ICQ騙局。以前拍拖如果說男方/女方是從網上認識好像會說成洪水猛獸,給父母認識時總是要扮同學或者朋友的朋友。就算近年網上交友更趨普及化,互聯網仍然不時因為像緩交等問題而被妖魔化。以上分享是想以我的經驗告訴各位,互聯網有壞人壞事,不過同樣有好人好事。交壞朋友不一定要在網上,相反現實生活亦未必可以交到好的朋友,就正如名校一樣有人會吸毒,最重要的還是自己怎樣選擇。我慶幸我在網上所認識的大部份都試益友,甚至是良師,多謝你們願意跟我這個沒甚麼出色的人做朋友。




Recen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