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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交友篇

July 13th, 2010 3 comments

以下文章十分個人,不喜勿看。

科技使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而互聯網則令人與更多人之間距離拉近。

由BBS,ICQ,Newsgroup,Forum,MSN,Facebook到Twitter, 互聯網衍生了不同的社交平台令人與人溝通可以更快捷更方便,更可以跟素未謀面的人成為朋友,由以往的筆友變成今天的網友。除了同學外,基本上我九成九的友好們都是直接或間接從互聯網所認識的,包括我在網上電台talkonly認識的一眾主持們,因此如果要介紹所有我所認識的網友恐怕是不可能,不然用一整年也寫不完。我選擇了由一台遊戲機開始說起 – NDS。

如果沒記錯的話,我是因為某次在talkonly看到嘉賓在玩所以自己也買了台NDS。然後出席了某個Newsgroup的NDS版版聚(如其說是NDS版聚,不如說是Mario Kart版聚,差唔多每次出來都是玩這個,然後是遊戲王),自此便認識了一大班NDS愛好者,基本上每次版聚我都例必出席做膽。到NDS開始”沒落”,現在出來未必是打機,有時是吃飯,有時是看戲,甚麼活動都有。他們算是近年我在網上認識比較熟絡的朋友,而我在那班朋友中認識了當時的女朋友,我的感情生活大家應該不感興趣吧?我想說的是”之後”的事。

失戀之後,情緒十分低落,當時心血來潮決定一個人去台北自由行散散心。說”心血來潮”是因為由決定訂Package到出發,其實前後三天也沒有。出發前我在奇摩家族看到有個叫”KTV家族”的群組定期會辦唱K網聚,碰巧網聚那天我正在台北,因此我參加了人生第一次在香港以外的網聚。 不是跟台灣朋友唱KTV都不會知道,原來謝霆鋒那首玉蝴蝶在台灣十分紅的。

回到香港,我開始做兩件我以前從來不做的事,第一件是炒股票, 第二件是飲酒。因為飲酒,我跟Stephen多接觸了。Stephen是我以前做網站時候認識的一位朋友,轉眼間已經相識十年,現在差不多每個月最少有一次跟他出來摸摸酒杯底。在我最失落的時候,不太想找身邊的朋友傾訴,而他便是我一個十分要好的傾訴者,亦因為他令我明白,要做交心朋友一定不能有利益瓜葛,有時朋友幫忙,不一定是一百幾十萬的事,可能只是聽你日常工作慘況,僅此而已。在公,我不敢說他是一個好人,在私,他一定是一個可以交心的好好朋友。Stephen是我這生人認識的朋友中最傳奇的一個,比流料ROY更不可思議,其故事應該可以拍電影。

說到友好流料ROY,現在各位都應該知道其網交王稱號。其實小弟在那件事後亦有上交友網站, 不過際遇應該比流料ROY差得遠,我相信是因為一個到現在我還未搞清楚的問題 – Say Hello之後說甚麼?近期我學識了一個名詞十分適合形容我跟異性溝通 – 話題終結者。不過我還是認識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人,我跟過一位行動不便也不太能說話的網友食過飯,也相約過一些做傳銷的網友食過飯(當然是出到來才知道他們做傳銷),感覺上”尖沙咀”沒”銅鑼灣”那麼Hardcore。記得有次約了位網友出來(下稱A小姐),她帶同另外一位朋友出來(下稱B小姐),言談間才知道是A小姐介紹B小姐做這份傳銷工作,而B小姐為了這分工作而放棄了ALevel,我問B小姐:值得嗎?B小姐說了很多去理順這個決定,而我卻感到十分恐佈,究竟那家傳銷是怎樣吸那些傳銷商洗腦的?我對那家公司主觀地十分痛恨,有遠親因為這家公司失去了朋友,親人和金錢。沒想到今時今日連特首落區也不能俾人知道行縱要像過街老鼠的時候,這家公司竟然可以冠冕堂皇在甲級寫字樓開辦工室,叫我怎樣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

到今天從交友網認識的全都沒有再聯絡,除了Karmen,我認識的異性好友不多,她是其中一位。當初可能是因為覺得大家的愛情觀有點相似而熟絡。記得幾年前她說要開漫畫鋪,我借了一筆錢給她,借給她是因為創業者很容易被打沉,我也曾經創業,我也明白創業的難處,實在不忍抹殺她的創業機會。好人好事從來不是天跌下來,始終要有人開個頭,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既然有能力為何不幫?

回想起來,眼見她之前還款還得那麼苦,我也會質疑這個決定是否正確。不過難聽點說句:唔食過屎唔知屎難食,人生總要有點歷練才是人生,唔食過明將又點知元氣其實都幾好食呢?

我的友好柒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在我失意的時候教曉我”三草定律”,三草是指兔子不吃窩邊草,好馬不吃回頭草,天涯何處無芳草。我是頗同意這個”定律”的,尤其”兔子不吃窩邊草”,難聽點就是”o係度屙就唔好o係度食,o係度食就唔好o係度屙”。自從Facebook的出現,朋友的朋友好容易便成為自己的朋友,要避開這條定律對某些人其實有點困難。從我所觀察朋友們當中的非正式統計,這條定律是頗準確的,令我對這條定律更深信不疑。如果你是我所說的這個類別,而你跟你的伴侶正幸福在一起,我會很高興,因為你證明了我是錯的,我是打從心底裡祝福你們的,請好好珍惜。

在ICQ年代,網上交友已經被標籤容易結交損友,最經典的莫過於四年前ICQ騙局。以前拍拖如果說男方/女方是從網上認識好像會說成洪水猛獸,給父母認識時總是要扮同學或者朋友的朋友。就算近年網上交友更趨普及化,互聯網仍然不時因為像緩交等問題而被妖魔化。以上分享是想以我的經驗告訴各位,互聯網有壞人壞事,不過同樣有好人好事。交壞朋友不一定要在網上,相反現實生活亦未必可以交到好的朋友,就正如名校一樣有人會吸毒,最重要的還是自己怎樣選擇。我慶幸我在網上所認識的大部份都試益友,甚至是良師,多謝你們願意跟我這個沒甚麼出色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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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老翻篇

June 22nd, 2010 3 comments

這十幾年間,恆生指數有起有落,唯獨有一項”指數”一直有升冇跌 – HKIX流量。HKIX是本地互聯網的主要樞紐,其流量每年最少以雙位數字增長,反映了互聯網的越趨普及以至網民對網上較大容量多媒體的需求,包括Youtube以至TVB的MyTV等。而我個人深信,那些每秒數以十Gbps計的流量當中,「BT」的盜版下載應該佔了不少份額吧?

老翻問題其實一直存在(以下文章所指的「老翻」並不包括硬件),要談的話其實可以追朔至386年代的碟過碟,不過對於我們這一代最根深蒂固是互聯網對老翻的影響,由一百蚊五隻到一個仙都唔使上網BT,影響著香人的上網習慣(亦令勢力人士大大減少了收入來源)。以下是小弟這十幾年間本地盜版音樂下載的所見所聞,雖然不是甚麼威水史,但小弟認為值得去為這些「有發生過」的事作一個小記錄。(Timeline可能有些錯誤,如有麻煩指正,謝謝。)

老翻音樂下載始於撥號上網年代,當時56Kbps「無限上網」上網月費約百多元,看似跟現在差不多,但由於每上網一小時需要另繳港幣數元的PNETS收費,令長期上網變成一件奢奓事情。當時有一家並不起眼叫「iBuffet」的上網公司聲稱提供免PNETS的「無限上網」服務,有傳是因為iBuffet採用新電訊而並非使用香港電話公司(即現在PCCW)的線路,令他們可以無須用戶繳交有關費用,但後來此舉遭香港電話公司投訴,免PNETS成為絕響,而直至今時今日,撥號上網仍然需要繳交PNETS費用。

要我談最初出現的音樂下載網是那個實在記不得,但可以肯定起始的時候是下載ra (Real Audio)格式而非mp3,bitrate只有56kbps,效果當然麻麻,直至後期才開始出現一碟一首mp3以至全碟都有mp3下載。在撥號上網年代,斷線在所難免,除了因為網絡質素,還有是Call Waiting,當年大多上網家庭只有一條電話線,換句話說有人打電話來自然會斷線(停Call Waiting的話怕來電者完全不能打入),因此衍生了支緩續傳的下載軟件需求,而當中最多用的有GetRight跟Gozilla,我是用後者的,實在難以忘記每次下載完成的恐龍叫聲。每首mp3下載需時若半小時,有時會設定好下載完成後自動段線兼關閉電腦。

在未有Rapid Share的年代,那些音樂網站多數會將mp3檔上傳至免費網頁寄存內,例如xoom,tripod,homestead,甚至是各位熟識的geocities(有人寫了些軟體可以短時間內自動建立多個免費寄存戶口,未知是否跟這個有關)。多數過了一段時間被人發現便會刪了檔案,所以這些下載都是手快有手慢無,但有些日本音樂網站用了些”聰明”的做法去避免音樂檔被刪除 – 將mp3檔一份拆三四份,然後在每個檔案header加入jpeg圖檔,然後直接將檔案副檔名改成jpg以逃避耳目,這是我看過最有趣的做法。

到PCCW寬頻獨大的年代,這些音樂網站越開越多,我印像最深的是hk007跟boxup。前者不時會有歌手歷年所有專輯下載,後者越做越大,專輯之齊整度跟現在KKBox的不相百仲(CD有送VCD/DVD的話影片亦會提供會員下載)。後期下載mp3更開始收費,免費只能聽real audio,這個網站最利害的地方是竟然可以大搖大擺收錢賣老翻,開了幾年還未抓,不過其營運模式絕對值得日後唱片公司參考。

直至再後期,寬頻開始出現競爭,主要是i-cable以及和記的出現,那時出現了hkpcug的underground,UG扭轉了互聯網的「分享」模式,人們開始以FTP形式去傳播mp3甚至開始傳播電影或者軟體。而underground的出現亦吸引了其他newsgroup爭相彷效這種「分享」模式。當年在UG版用和記或者有線上網會比較吃得香,因為他們可以更快速度去進行傳播,令現在BT稱為”Seed”的發佈者會比較樂意將檔案優先上傳給他們以加快分享速度。及後UG的用家要求亦開始提升,人們開始離棄一直mp3下載網站bitrate主流標準128kbps,繼而提升至192kbps甚至256kbps。無論如何,其實這種發佈模式有點像Top Site,但相對之下UG顯得十分高調兼且平民化,但要談到平民化實在不及今時今日的BT。

BT(Bit Torrent)改變了互聯網的檔安分享慨念,比當年的napster的p2p影響更深。BT方便了公司對大容量的檔案發佈,亦方便了版權物品的散發,國外的Pirate Bay及Mininova,本地的各大論壇都有提供大量以BT形式發佈的媒體檔案,因為BT需要用戶互相傳送資料的關係,本地頻寬用量一直急增,但曾經有一次流量直線下滑,就是當年”古惑天王”事件。但歷史已證明流量下滑實屬「的士加價效應」,海關的打擊純粹嚇怕了網民僅僅一兩個月,但有需要的最後還是下載,流量於短期內已返回事前水平。而在相若時間有公司推出過聲稱取代BT的方案「eXeem」,最後無疾而終,BT的優勢一直持續至今。

我曾經在talkonly提出過監獄論,意指如果要所有用過盜版的香港人都要坐監,那便需要將監獄以外的地方變成監獄,而監獄則變成奉公守法的公民生活地方,以上說法的確有點太過。不過客觀現實是,打擊盜版只能治標。這幾年經濟其實不是太差,人們其實肯在音樂或者電影消費,陳奕迅可以開十幾場演唱會,Avatar阿凡達IMAX版HK$170張飛可以爆足一個月。的確有人是為了一個仙都不用付去下載盜版,但同時我深信「貪方便」的人亦為數不少。本地幾個大論壇都有BT區,內地又有各式各樣視頻網站,就算排除成本因素老翻下載仍然比正版為方便。

老翻一直以來於市場扮演另類宣傳角色,當年的煲日本劇集熱潮,大部分大家在信和買的VCD都是盜版,但此舉卻令日劇紅透本地。近年例子有Keroro軍曹,在TVB未轉播前已經大受網民追捧,甚至週邊玩具商品亦甚為暢銷。我不是在鼓吹盜版的便利性,只是想提出老翻亦有其值得借鏡的地方,視互聯網為洪水猛獸亦不能解決問題之根本,相反本地唱片公司或者電影商應該在互聯網平台上扮演更積極角色,要令正版的傳播或者銷售途徑比老翻更方便。

iPhone本地用戶有不少,然而有用戶為下載老翻而JB(當然也有為用中文輸入法的),但從App Store購買軟件的大有人在,足見有好的軟件,便利的銷售渠道,消費者還是樂意付出。另一個不得不提的例子是收費音樂平台KKBox,一直以來本地市場對像iTunes Store的逐首歌曲收費方式不太受落,KKBox以包月收費制度吸引樂迷,加上兼容不同電腦及手機平台,對唱片業界走進互聯網是一個十分成功的示範。反觀PCCW的Moov以至Now.com.hk發展一直濟後,發展了這麼久還不是誇平台,亦漠視流動平台需要,卻坐擁不少媒體內容,實在有需要好好檢討。至於電影界亦要好好研究一下屬於本地的網上出租或者銷售電影的模式,然而香港市場不大,但這些投資長遠還是對業界有利的。

十幾年前,如果你用的是正版Windows 98,可能會有人同你講:有錢仔喎! 其實很多人仍然有兩種頗錯的觀念:1) 所有軟件都是免費 2) 上網費已經包括軟件費用,唔BT就笨。而事實上軟體R&D成本不比硬體少,嘗試一下用KKBox去支持所愛的音樂,嘗試去App Store買一個好用的軟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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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talkonly篇

June 13th, 2010 No comments

“我的互聯網”系列要寫的是為小弟過去十年間所見所聞做一個小總結,而當中不可能不提及的,當然是剛踏入第十年的talkonly。過去小弟寫過包括”我與talkonly的十年”在內等談及talkonly的文章,今次希望可以更詳盡的為talkonly的出現做一個終極記錄。(以下內容部份為翻炒,似曾相識不足為奇)

十年前做節目的地方

2000年科網年代,因為”人做我又要做”的羊群心態,令發展dot com曾一度成為時尚,本地亦出現了不少 dot com網站,例如3by8.com的24小時音樂電台,36.com的網上團購,17play.com的Voice Chatroom等。然而剛提及的三個網站都經已”摺埋”,科網泡沫亦爆破接近十年,但我想提出一點的是,如果當年沒有科網泡沫的大量資金參與令開發者有更多機會去做一些新嘗試,今天互聯網的發展可能未必如此。而talkonly某程度上亦受惠於科網泡沫,因為沒有科網泡沫的話,我相信不會有Radio Republic(下稱RR)的出現。

我已經不太記得當初為何要做網上電台,只能說我是一個表演欲不強但在某些情況下愛說話的人吧。在我中三那年,我跟同學在RR做了一個叫 “Whatq Channel”的節目,都是吹吹水,談談電影以至電影之類。當時除了自己做節目,亦有聽聽其他人的節目。記得有一個叫”尾班車”的,其中有一整集就在超級市場,一邊推車仔一邊錄,令我發現原來戶外錄音也可以有很多可能性,因此啟發了我一些嘗試,包括在中學陸運會錄音,還有放學搭巴士錄音,器材就是一台MD機跟一支愛華的立體聲收音咪。除了”尾班車”,另一個我特別留意的節目就是”熱血最強”,也就是talkonly其中一名前主持小黃的節目。

要我現在形容一個十年前的節目未免有點困難,只是依稀記得由始至終”熱血最強”只有出過兩集,雖然都是吹水節目,但製作十分專業亦相當有娛樂性。初次跟小黃相遇是在九九年尾RR一次聖誕聚會,談起他做的”熱血最強”是我覺得RR當時最過癮的節目。在那個機緣巧合之下我們於二千年暑假開始合作做節目,也就是現在的”講台 talkonly”。那時的talkonly跟大家熟悉的”長期糧尾”其實是很相似,都是讀報紙,吹水為主,所以講台talkonly這個名字從來同IT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直至有一次我們請了當時還未光榮結業的hkultraline.com網主Jimmy,talkonly由此開始就轉營為IT節目。我先後經siuba認識了流料ROY(在工作篇我有提及過我認識siuba的經過),QA等現任節目主持。然而小黃早年經已淡出talkonly的參與,但他所奠定的talkonly風格一直沿用至今,因此他絕對是talkonly的靈魂人物。在talkonly啟播一年後因為RR的關係節目突然停播,及後我們在不同地方試過將節目復播,可惜效果未如理想。曾經有一段時間QA在HKPCUG server起了Shoutcast server重開talkonly,當時talkonly就是不同網友在播歌做節目,並有其他newsgroup仿傚有關做法。二零零五年一月,我們終於復播,直至現在。

當年壹週刊的訪問,我說過一句話:我係打天才波,節目開始就講。今時今日無呢支歌仔唱。訪問我們的記者是今天eprice其中一名寫手。

近年talkonly多了不少現場觀眾上來觀摩我們做節目,而我肯定他們都一定有聽過我在節目開始前的一句對白:今晚有咩講?十年前的IT界不愁沒話題,每個星期五晚先到麥記買外賣,然後到RR辦工室,我們一邊揭PCBuyer,一邊咬薯條,一邊做節目,每次節目都因為Overrun,直播室門外總有人敲門催促我們結束節目。今時今日,”十倍速時代”已經不復再,大多消費者對速度的追求經已退減,電腦雜誌也要轉型不再”專門”。以前做節目要揭書,今天做節目前的幾天要做網站Bookmark,其實或多或少其實已經比以前多了點”準備”吧。

QA曾經將talkonly定性為”做主流傳媒唔做o既o野”,時至今日,我會定性talkonly為”做非主流傳媒都唔做o既o野”,有這樣的定性是因為我越來越覺得非主流傳媒所做的越來越接近甚至超越主流傳媒,尤其商業元素越來越重。而這個情況是可以預期到的,因為當互聯網受眾越來越多各式各樣的商業宣傳自不然走上互聯網。talkonly收聽率一直維持在數千到一萬多。從主流傳媒角度看,這是少數。但在我角度,我個人不介意受眾少,但話一定要對得起人,對得起自己。在資訊爆炸的年代,一件事件可以有幾十種不同的解讀,而我希望talkonly能夠讓聽眾明白,正正因為互聯網有著海量資訊,我們更需要有獨立思維去判斷是非,不能隨波逐流,聽眾可以不相信我們所說的,但一定要信自己。

當年參與RR自己做節目,其實是要先申請其月費HK$138的撥號上網服務方可參與。時至今日像AJ.hk,將節目製作好後直接放上Youtube,不計Man Power的話接近零成本。互聯網出現了更多不同的平台讓人們發聲,平台多了,言論空間尚算自由。但言論自由不是必然的,希望各位同道以至其他網民可以堅守這塊可貴的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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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工作篇

May 10th, 2010 11 comments

Warning: 以下文章十分”個人”,不喜勿看。

唔怕跟大家說,我打過三份工,不過那三份工都沒有被interview過,因為都是從互聯網”找”回來的。

第一份工:網站管理

上回談及我人生的第一部手機是Samsung 370,亦因為這台手機,我多瀏覽了有關電訊的網站,亦出席了那個網站所舉辦的一個講座,還記得那次講座其中一名講者是數碼通當時的CEO伍清華。正所謂 世事無絕對,當年我最欣賞的手機品牌是Nokia,最欣賞的電訊商是數碼通,十幾年後的今天,最不感興趣是Nokia,最討厭是數碼通今天的吹牛營銷法。

在 那次論壇,我認識了講座搞手,亦即是那個網站的負責人。他給我機會替那個網站做管理,初期還是義工來,到後期因為網站多了廣告收入那份義工變成了我人生第 一份工,當是的我應該是就續中學二年級。有兩件事我是十分記得的,第一件是跟網主爭論用newsgroup取代網站內的forum(在未有 discuz,phpbb未紅時, newsgroup才是網上主流討論區),第二件是我經常心血來潮通頂替網站換Layout。到後期我已經淡出替那個網站管理,我已經不記得最後一次”出 糧”是何時,只記得我用那次的人工買了台Compaq iPAQ H3630。三四年前偶然機會踫見那位網主,他告訴我,原來他用了當年網站賺回來的在沙 士時期買了好幾個樓盤單位,到現在他的資產應該升值了不少吧?當年科網發展由泡沫到爆破,想像不到原來還有網站是可以賺大錢(個人認為),而我還可以參與 其中,可恨我買的是iPAQ,而他買的是幾百萬的樓(這個說笑而已 XD)。

第二份工:腦場Sales

要談第二份工先要追溯至Newsgroup年代,當年Creative在港推出SoundBlaster Live搞了Promotion,頭三十名買家去會展排隊可以免費穫贈Creative 4.1的Speaker組合。我在hk.comp.pc找來幾個網友一齊去會展排隊(其中一個是siuba,他是其中一個talkonly的”源頭”,下回再談),最後亦如願以償成功取得那組Speaker,但更重要的是因為這次事件我在購買Soundcard時認識了旺電某鋪老闆,會考過後到他們鋪做過半年Part Time跟半年Full Time。在那裡,我認識了兩個生命中影響至深的人,一個是黃子華(因為鋪頭不停在Loop黃子華 拾下拾下 VCD),另一個是上司Anthony,他教了我不少做人道理,可能他未必知道,雖然在他指導下我沒有賣多了甚麼,但我有不少說話技巧都是從黃子華跟Anthony學習的。對於我來說那一年的生活過得很頹廢,差不多一星期有三四天都在網絡高手食杯麵,打Warcraft,差不多次次都打輸人。遊戲輸了不要緊,最慘是賣電腦meet 不到target每個月食”老底”。不過頹廢歸頹廢,跟那些同事相處就像朋友一樣,三份工作之中,我做這份工是最開心的,離職後我去探望他們離開時差點要哭。

第三份工:IT打雜

因為早年經常出席Palm Newsgroup聚會,我認識了某老闆。記得當年朋友間發生了些生意拗撬,而某老闆亦掀涉其中,我聽了幾個當時人所說的前因後果,同一個故事,不同人有不同的說。誰對誰錯不是重點,重點是凡事未必非黑即白。由那刻開始,我明白到每個人都應該要有自我分析能力,信別人不如信自己。

我在他公司工作了一整年。在這裡,我學會甚麼是PO,甚麼是Quotation。由網頁設計,會計,Sales,Pack貨,送貨都是我做,名符其實一條龍。亦因為這樣的一條龍工作,我學到了不少做生意的技巧。記得有一次公司網站轉到別家,當時我忽發奇想跟老闆說:Hosting應該有得做喎! 但似乎他沒有怎樣理會我這個Idea。最後因為High Dip考試關係,我沒有再做那份工作。

三份工作之後…….

其實考試後,老板娘有找過我回去工作(實情是當時我只是說放假,沒有說過辭工),不過最後我沒有回去(因為我離開的實情是接受不了二手煙)。當時的打算是…..沒打算,讀完Year 2再想想過英國讀Degree還是怎樣。踫巧當時在別家公司開了個Hosting戶口放網站,速度是沒有問題,服務倒是欠了些甚麼。當時便回想到在舊公司向老闆提及的Idea – Hosting,不如就做這個,當作個Part Time也好。現在不時有人跟我說做老闆有多好,而事實上當時自僱這個決定是迫不得已,因為以我的Quali是不可能出外打工的,坦白跟各位說,我並非甚麼天才,其實我會考只有個位數 – 三分,而所謂開公司的”成本”只是靠之前工作儲回來的(少於兩萬元),說到成本低之原因,不能不感謝從舊公司認識做Co-location的朋友,他給了我這個”創業者”很大的幫助。

記得英國幻術大師Darren Brown在表演預知樂透成功後,說了一句:It just a trick。這個世界根本沒有甚麼魔術,只要肯努力,夢想並不是難以觸及。你們眼中的魔術,其實自己也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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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torial: http://www.xploremagic.com/1026-David-Copperfield-Laser-Illusion-Revealed.html

當我做這個決定時,我有徵詢過好幾個朋友意見,基本上所有朋友都支持,不過所有朋友都不看好,而事實上不看好我是理解的。但最hurt的不是朋友不看好,而是流料ROY跟我說:做Hosting唔掂架! 不如我打本俾你做開家二手鋪吧!! 這樣比起給朋友ban更hurt。雖然這件事我在節目說過N次,但我並非要怪流料ROY,反之我覺得他真的想幫我才有這個”反意見”,而他是我人生其中一個我可以不問因由去幫的人。最後便創立了現在這家公司,直至現在。

我並不是各位想像中的太子爺,我都有捱過(實情是到現在都是過著夜更工作的生活),我都試過推著板車過幾條街送貨,我都試過在公司Pack貨Pack到零晨四五點。以上不是NetBugs的成功之路(我不會是一個成功的人,今天不會,將來也不會,因為我不懂做生意,也不懂討好別人),反之我想告訴各位學生哥:這個世界沒有不勞而穫,在此我要十分感謝三位老闆給我的機會。

每年放榜前夕往往會有些人走出來跟你說:成績並不代表一切。但作為一個會考只有三分的人,我的看法是:如果成績真的不代表一切,那為什麼做低下工種的人往往會被歧視?生活往往比別人苦那麼多?他們的辛勞比不了銀行的banker嗎?低下階層要求的不是甚麼Luxury的生活,不是要買甚麼 iPhone,iPad,只是過有尊嚴生活,謹此而已,社會連這種悲微的要求都不給予他們。在大部份情況下,成績不單代表一切,更代表一生,除非你覺得自 己有很強的信念去做某些事,否則學生們應該要努力讀書,Street Smart的路並非易行。

女友曾經對我說覺得我很聰明,而實情是 我認為自己可能只是比別人多一點運氣,比別的家庭經濟好一點而已。今天所得的比想像的多,但願可以用我所有的能力去回饋這個地方。剛才說的社會不公平各位可能未必能夠改變到,但希望各位可以尊重任何職業的人,對剛替你添水的侍應說聲”唔該”,俾多丁點耐性給前排 還有廿張票未入落入票機的速遞員,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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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互聯網 – 由簡單走向複雜

May 5th, 2010 3 comments

科技的日新月異,究竟對人類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記得讀小學時,教常識的那位老師說過:因為科技愈來愈好,所以樓才可以愈起愈高,亦因為有高樓大 廈,人才懂跳樓自殺。這樣道出科技可以帶來好處,亦可以帶來壞處。而我覺得”跳樓”是人的選擇,不是”科技”逼你的。十年前互聯網的迅速崛起眾人說科技把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拉近,今天政府廣告宣傳叫青年人在互聯網小心誤交損友,援交與沉迷上網間接與互聯網扯上關係,究竟是科技的錯?還是人的錯?小弟想藉”我 的互聯網”系列,跟各位豪不保留地分享我在網上的經歷。

在科網未爆破前,.com可以動輒用過百萬做宣傳,依稀記得當年搞得最出位的明星網站有stareastnet.com跟andylau.com, 在未 有facebook twitter跟微博之前,當年這些網站經已強調可以怎樣跟偶像近距離接觸,而我亦相信大家是對這方面有渴求的。當年我曾經做過一個小測試(沒有記錯這個 測試,在新世紀Base6的免費上網電腦做的),我從一個網站找到了一個聲稱是黎明的電郵地址,然後即時用這個電郵地址開了個ICQ戶口,不消一分鐘已經 有好幾個人Add了我,然後問:你真的是黎明嗎?恐怕今時今日很難再有這些”網友”出現。

我不是第一代上網的人,我申請網上行的時候已經是28.8Kbps速度。早期上網的人(或許可能只是我)都十分單純,我當年在ICQ的個人資料都是 填真 的(以前我的網名叫”電腦超人” Orz),電話是真,名是真,地址都是真(但沒有輸入座數跟樓層),當年(到至今)我都認為Internet是一個可以交真心朋友的地方。我做了一個非常 low tech的plain html網站收集ICQ朋友的UIN(網址是home.netvigator.com/~xyz之類的),其中我約了一個網友出街,那次時我人生第一次相 約網友去街,那位網友不是索女,是一位男網友,我是拿著電影贈券跟他去鑽石山GV荷里活(現稱GH)去看”點蟲蟲”,從今天角度回看的話這件事情看似有點 Gay,但從前我跟認識的網友就是如此簡單。

中小學年代,好聽一點就是朋友貴精不貴多,難聽點就是:我無幾個朋友(這個也是其中一個上網識朋友的原因)所以有網聚都會出來看看,那時每每出 席那些網聚都會有個共通點 – 年紀最細的一定是我。(如果沒記錯)第一次出來網聚應該是netgod telecom版年代(版主是掌門人….沒記錯的話),telecom版在大圍歡樂城搞BBQ版聚,大家同聲同氣地拿著同一部手機 – Nokia 6110,因為當時那台電話有一樣十分突破功能 – 自訂鈴聲,用Nokia PC Suite編好曲後同Com Port Cable將那些Midi匯入手機做鈴聲(那條Cable亦可接駁Notebook以9600bps上網),可恨我是用Samsung 370,只能望梅止渴。

(待續…)

我的互聯網 – 由簡單走向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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