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清楚了事實?
2010年6月25日,立法會經過歷時三天的辯論,通過了2012行政長官以至立法會產生辦法方案。在這之前,由於泛民在議會有關鍵的三份一選票,加上大部份泛民黨派表明反對方案,因此連政府本身亦明言對政改通過並不樂觀。通過的轉捩點在於余曾辯後,中央突然急轉灣接納民主黨的區議會改良方案,令民主黨的八票轉投支持票,民主黨黨員大會那刻起到議案表決的三天,香港人的命運變相由一個比特首小圈子選舉更小的小圈子選舉去掌控,諷刺吧?
由起錨到落區,政府動用近九百晚公帑去宣傳政改,但到最後到表決前不到一星期,表決的並不是一直宣傳的方案。十天前建制派還在批評民主黨方案是違法違憲,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說他們的方案是三無 – 無先例,無法律依據,無必要畫蛇添足 (1984年以前頭兩年可以套用於一國兩制,後者套用與否由各位判斷)。說違法違憲的還有梁愛詩,但她在余曾辯後聲稱因為未有了解清楚民主黨方案而誤解了,認為那個方案其實是可行。各位,你們可以相信一位精讀法律的學者,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前任律政司司長會在一知半解情況下妄下判斷去說違法違憲這種嚴重指控嗎?事實是,民主黨聲稱支持延遲表決,大可以表明若不延遲便投反對票,為何最後在未有延遲表決下投贊成票?事實是,”港人治港”四字只有中間二字是正確。難度香港人要再經歷一次沙士,再多一個董建華才明白制度的重要性嗎?有些人說延遲表決是拖延時間,事實是既然建制派不斷說”民意很清楚是支持的”,為何不多給兩星期時間?怎樣可能讓一個影響深遠的法案由更改到表決可以在三天內完成?
普遍市民看到的,是多了一票,撇除已有兩票外的全港選民可多選五名超級區議員,而民主黨的主觀願望是透過超級區議員令泛民在議會坐擁超過三份二大多數以達至通過廢除功能組別的終極目標,未免太一廂情願吧?事實是,如果普選的終極結果是議席全民一人一票直選,喬副秘書長又何需長篇大論為普選作定義呢?有人說民主黨今次是豪賭,我認為是民主黨代表香港人豪賭,問題是:香港人何時有授權過民主黨替我們豪賭?正所謂肉隨砧板上,但願時間可以証明,我的悲觀是錯的。
我在政改通過這三天期間,聽過好幾位功能組別議員發言,可以聽得出他們傾向擴大選民基礎多於廢除功能組別。我只能夠說功能組別的議員不是壞人,從我認識某位功能組別議員的助理口中得知,她的老闆也是做實事的人,並非游手好閒。我亦深信有些功能組別議員也不是太願意走入議會,難度各位會認為像霍震霆這些人會在乎那幾萬元的人工嗎?功能組別問題在於制度而不是人,三百多萬選民未能有效監察那些議員,往往在分組表決當中,功能組別跟直選議員立場相反的茅盾。我不厭其煩重申,我認為政黨政治才是長遠的發展路向,執政黨向市民負責。不然就算有普選,最後結果也是政府有政府做,建制派可以繼續鬧政府,就像廚師鬧自己餐廳食物難食這樣崎型。
前陣子跟兩位六七十後的友人吃飯,席間其中一位友人問我這位八十後是否知道社會的貧窮問題,為何不理會?上一代說責任在我們這一代,Fine。但當我們這一代就社會議題表態時就說我們激進,這就是我們的無力感,你們明白嗎?
有人說”既支持民主黨對政改的支持,又支持包圍立法會”,請恕我看得未夠化,我可以尊重跟我意見不同的人,但不能支持。我是認為民主黨在某程度上出賣了港人,不少友人們亦跟我說:去71還有甚麼意思呢?民主黨黨大會通過支持政改方案那晚,坦白說,我是十分失望,不單對民主黨失望,還有對香港失望。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一直都有移民的想法,到我喜愛的台灣居住。台灣經濟就算多差,不知為何他們總是比香港人活得開心,這份喜樂單從便利店的服務員經已感受到,台灣服務員的笑容,那句”謝謝”比香港的都來得真。這晚我再一次認真地思考移民這個問題。
第二朝出門上班,仰望很久未有出現過藍色的天空,呼吸一口污濁的空氣,再看看那些hea住問你要不要購物袋,木口木面跟你說多謝的店務員,腦袋空白了幾秒,然後得出了一個結論:這就是我所喜愛的香港,我再一次打消了移民的念頭。好聽一點說可能是生於廝,長於廝。難聽一點說:我是犯賤的。
我想告訴一些因為民主黨而感到失望的人,你們可以為民主黨感到失望,但絕不能因而對民主絕望。如果因為一次失敗便氣餒,萊特兄弟不可能發明了飛機,愛迪生不可能發明了電燈膽。相信自己所認同的,堅持自己的信念,再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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