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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June, 2011

反民主,反偽善,我愛唐英年

June 28th, 2011 No comments

夠竟一年可以有幾多改變? 一年前,我寫過呢篇文,講到自己有幾咁熱血,一年後又如何?

我做邊行大家應該都知,好多時候個客問埋o的根本同我公司完全無關係o既o野,岩岩前排先教過個客點樣搵返Canon相機跟機隻CD,裝個Software睇RAW,友人笑言話我就黎連性病都幫人睇埋。無論係幫客,幫朋友,甚至同自己完全無關o既人,我一直都有一個信念,幫客固之然可以加強個客對我地公司loyalty,但更重要係,我好想借呢o的一點點o既幫助話俾所有人聽,呢個世界係有好人,好事,從而感染其他人,呢個係我改變世界o既方法。

可惜事與願遺,呢一年裡面,我發現我呢種改變世界o既方法為我帶來o既結論竟然係: 對別人公平,等於對自己不公平。QA同IFGo係節目經常語帶相關講到我做老闆好過癮,咁有錢又點會明”我地”o的平民百姓有幾慘丫。實情係,返工仲慘過打工仔,每日食完飯都想衝出馬路,我Detail到諗埋衝出去可能自己死唔去反而累街坊,司機唔死可能隔離大廈地下打緊邊爐o個班人死。之但係我實在比太多人幸運,而更重要係屋企人,女友,朋友,同公司o的客。一個咁怕死,咁理性o既我,活,很難,死,更難。我一直都明白,一分耕耘唔一定有一分收穫,我要求好簡單,俾返個打工仔待遇我,雖然我知無公道,但係對我公道o的,可以麻?

一年前我覺得世界的確唔係平等,社會公義唔係守株待兔得來,係人自己建構出黎,依家社會唔公義唔可以怪個天,要怪就要怪人,要撥亂反正應該係由始作俑者,即係人去解決。一年後我終於明白,因為人o既一種本質,社會係唔可能有真正o既公義 -- 弱肉強食。又或者咁講,所謂公義,公平,只係粉飾”弱肉強食”呢個客觀事實,而我o既結論係: 做人可以自私,但係唔好太虛偽。

特首選舉已經啟動(我無講錯,人地外國選舉係先拉票,然後搞一日投票,之後開票公佈當選人,我地o係投票之前一兩個星期已經知阿爺欽點o左邊個,投票當刻已經可以謝票,Skip o左一個step,全宇宙只有一個國家可以未投先知,學王國興話齋: 真係有o的自豪!!),其中兩個較具話題性o既大熱門分別係梁振英同唐英年。我屎忽痕o係Google 分別Search o左佢地兩個名,睇下有咩Result。梁振英Search到o既有: 梁振英落區 指屯門規劃未完善,梁振英:應助港人內地配偶,為何梁振英可以做新香港良心,睇黎正面到不堪。再睇下唐英年: 唐英年指香港沒有地產霸權,唐英年語無倫次,陳方安生搖頭O 嘴,唐英年話要強化貧富懸殊。我o既結論係: 下屆特首應該係…………唐英年。

可能你會問,梁振英作為政府中人,佢都站在人民o既一邊去做反對派? 佢仲唔係新香港良心? 點解仲要揀語無論次o既唐英年? 答案已經係個問題度。

梁振英係行政會議成員,政府重大決策佢都唔可能無Say,換句話說,佢小緊政府o既o野佢自己都有可能有份參與,咁樣黎屈政府機我都戥曾蔭權可憐。有人將梁振英同功能組別o既泛民議員相題並論,大家都係”體制內抗爭”。我唔敢話唔岩,但係前者係有實權,後者只係橡皮圖章。Anyway,好聽o的香港人比較單純,難聽o的,我地都係Buy偽善呢味o野。而我認為,一路走來,思路最清晰係唐英年,唔係梁振英。

由佢不否認要加強香港貧富懸殊,到指香港無地產霸權,叫八十後問自己點解做唔到李嘉誠,立場一致而堅定,從不轉軚。聽落好仆街,實情係佢都明白我剛才講過o既客觀事實 -- 社會根本就係弱肉強食,與其好似梁振英咁扮好人,咁不如我直接同大家講加強貧富懸殊。o係M型社會生存,唔想做貧o既一邊,就要做富o既一邊,叫八十後做李嘉誠其實係為我地好。唐英年講o既都係中肯,發自內心,佢先係真正o既香港良心,佢張身分證應該有四粒星。

o係唐英年做特首o既年代,應該主張”真人治港”。作為納稅人,我一直認為,最浪費公帑唔係搞五區公投,係做公眾咨詢,既然咨唔咨詢結果都係咁,點解要扮民主呢? 林瑞麟就醒目喇,識得Skip o左呢o的多餘o既Step,不過佢個替補機制有個好大問題,就係建制派唔撈o既話有機會俾民主派替補,我真係十分擔心。其實替補機制有可能違法違憲,還掂都係違法,不如一不做二不休……不過咁樣,我唔係做”社工”,思想無咁暴力,我主張和諧,務實,理性。要堵塞補選漏洞,唔洗殺人放火o既,好簡單: 取消直選,連帶功能組別都取消埋,所有議員委任產生。

選舉本身就係浪費公帑,成日話泛民建制選票係64比,但因為功能組別,議會聲音同民意從來都係相反,政府搞咁多o野都係唔想有民主者,咁點解係都要搞埋o的浪費公帑o既假民主呢? 我已經忍泛民班仆街好耐架喇,搞咩環評司法覆核丫?大佬呀,呢個世界環境只會越來越差,理得佢破壞生態,拿拿林起好佢等我地呢一代有得用啦。再者,其實香港人都唔係好支持民主者,上年五區公投,大家只係識講浪費公帑,從來無深究個議題本身,如果當初建制派出黎選,我地呢o的反民主o既人就有機會投票俾建制派踢走o個五條仆街,佢地淆底無計喎。又或者如果我話,五區公投可以零公帑做到,香港人反响又會唔會咁大呢? 講到底,大家未必係老實,但肯定現實,愛錢不愛民主………Come on,做人唔好咁假,係咪係o羅。

本人極度期待唐英年治港o既黃金盛世,正所謂”信佢,你將來都會有”。我地將要面對新一輪o既價值觀衝擊,一個唔駛帶假面具o既新香港,一個你爭我奪o既香港,一個理順分化o既香港,遊行應該跟發叔而唔係民陣o既香港。唐英年,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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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的話 – 我的偏見

June 23rd, 2011 1 comment

前排睇過一部電影,其中一段講述哥哥o係零三年四月一日自殺身亡,身為哥哥Fan屎o既主角講o左句話:

點解唔係譚詠麟?

以上對白的確比較激,不過唔多唔少反映當年張國榮同譚詠麟Fan屎的對立程度有幾誇張,就好似依家Android撚同iPhone撚咁,求其上個Forum時不時都會見到兩派用家互相指罵。我立場好簡單,自己覺得邊樣好用咪用邊樣o羅,理得你係Android撚定iPhone撚,關我撚事咩? 之但係我對某個品牌的確係有偏見,呢個偏見要由一句說話講起….

話說N年前,某個品牌出o左新Product,實物出o左街之後好多人都滴晒汗,當然亦有唔少人撐,我問過其中一個撐呢件新Producto既Blogger,依稀記得我係咁問o既: 呢期XXX俾人屌到爆喎,點解你可以寫到咁勁? 某Blogger答: 寫o係咁寫o者。

講真,年中出垃圾Product o既品牌大把,某品牌只係其中一員,要數最差都未必輪到佢,Fair o的咁講,點唔好用但都算襟用麻。但呢句說話,真係好影響我對某品牌觀感,因為由o個一刻開始,每逢有Blogger對某品牌讚好,我都會覺得係假o既。

過o左好一排,我o係朋友間圍內聽過一個傳聞,與其話傳聞,不如話係公開o既秘密。有人幫某品牌搞o左一個Campaign,就係”做”一件事,然後將呢件”做”出黎o既事變成一宗新聞,目的當然係為宣傳,朋友間當呢單o野係笑話咁聽。不過講好笑應該都唔會好笑得過俾Jetso要你Review但係唔可以俾人知,其實怕成咁,點解唔做好自己Product,反而要大耍金錢o係呢o的位呢? 唔通真係學黃子華話齋: 係咁架啦,好出奇呀? 又或者咁睇,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呢o的o野認真就輸鳥。

以上故仔可能大家覺得似曾相識,無錯,我係將o係blog或者talkonly時不時會提o既幾件事remaster做一個故仔。其實寫前寫後我都覺得,經常抽友人一句說話黎講其實好無品。更重要係,人地當時真係當你係”朋友”先講自己感受俾你聽,我o係度有必要鄭重對呢位朋友講聲: 對唔住,萬二分抱歉。

雖然,我係有偏見,但我講呢件事出黎目的唔係要針對友人或者某品牌,因為我並唔相信呢個地球得一個人或者一個品牌會咁做。

Anyway,故仔已經講完,經過上篇文講完人格分裂之後,我對呢方面有更深入o既了解,因此我將以我其中兩面人格為呢個故仔作出雙結論。

結論一

2011年6月15日,即係上星期三,有個示威者企上中環心臟地帶o既天橋頂企圖跳橋,期間有個警長o係上第二條天橋頂o個陣失足墮下身亡,我不厭其煩再講多次,警長身亡我都唔開心,但係無人想,包括示威者,你可以唔認同示威者行為,但係唔可能講到係個示威者害死個警長。無論警長點解要上天橋,係咪上同一條天橋都唔係重點,重點只有一個 - 呢個係一個意外。

呢單新聞我Quote過唔少次數甚至同朋友們有過”激辯”,因為呢個實在係一個好好o既通識課題。尤其係討論有關傳媒取態。而其中,明報翌日有一段相關新聞報導,標題係咁寫:

 

老差骨阻企跳墮橋殉職 闖禍示威司機叩頭認錯

 

無睇清楚,甚至有睇清楚內文o既讀者都可能以為件事好似TVB o的劇咁,警長同示威者糾纏,期間警長意外跌o左落橋。可能你會話:So what?如果示威者無上天橋,警長就唔駛死。我會答你:1) 我夠膽100%肯定,有唔少香港人到呢一刻心目中都有我岩岩講o既Picture。 2) 可能真係有人了解駛成件事之後都會覺得示威者錯晒,但係難保有一個人唔係咁諗,可能只有一個人,但係一個都係人。

講o左咁耐,我想講o既係 – 訊息傳播o既威力。只係一宗新聞,一個標題,字眼有些微調動,讀者觀感已經可以好唔同,何況係打手文?

互聯網係訊息傳播o既利器,你可以用黎傳播好o既訊息,亦都可以用黎傳唔好o既訊息。零三年沙士肆虐,四月一愚人節當日就係有個十四歲o靚仔發佈o左一個假消息令到所有香港人都步入惶恐狀態,我深信呢個蝴蝶效應係個o靚仔始料不及。人本來就係生命影響生命,各位o係互聯網發佈o既一字一句,無論事無大小,都有一定o既力量,都有可能左右一個人o既決定,所以我一年前已經講過:講各位相信o既o野,寫各位相信o既o野。

一年過去,一年我擔心互聯網資訊會因為越黎越假削約其可信度,依家唔需要再擔心,因為已成事實。依家阿邊個同o個個o係Forum鬧交,第一句唔係問候人娘親,係直斥對方係打手。 我講緊唔係一個打手做或者一間PR公司,而係變o左一個生態。上面個故仔係想話俾各位知,你地唔駛懷疑,我唔係講緊Urban Legend,呢個世界真係有打手,打手可以無處不在。可以叫你去買一部電話,亦可以叫你去睇一套非看不可o既電影,反之亦可以彈爆一樣o野去打擊Competitor,甚至兜一大個圈鬧一個competitor其實係唔想益另一個competitor。當打手變成一種生態,呢樣o野已經改變唔到,話”講各位相信o既o野,寫各位相信o既o野”已經Out晒,要改變o既唯有係讀者或者消費者。

o係資訊爆炸年代,我地要比以往睇更多,了解更多,我地再唔可以,又或者講,我地不嬲都唔可以靠傳媒,傳媒俾咩我地照單傳收係超錯,因為我地唔係機械人,我地亦都唔係AI,傳媒俾屎我地食我地係有得揀唔食。我地應該靠我地自身o既判斷力去決定乜o野係自己認同,乜o野係自己唔認同。我並唔認為呢個世界係非黑直白,我講o既o野你都未必岩聽,最重要係:你想o既係咩?你相信o既係咩?

結論二

搵食啫?犯法架?我想架?

其實寫手(無論係網上網下)就好似食肆咁,上晒岸就梗係可以挑客啦,你有無見過澳牛o的waiter笑住問你”先生今日想食o的咩呀”? 仲係游緊水o個o的咪又係要派傳單,笑笑口咁問個客想點。同樣地,可能真係有好少部份上晒岸o既可以鍾意點講就點講,但係仲有大部份都要睇客份上。大時大節,定時定候俾Jetso你,到要寫o野,真係有o野要彈o既時候你真係會彈?點都會留一手卦?就好似依家同你講蔡瀾轉頭會黎你間鋪試食,你有無可能用返”平時”待客o既態度對佢?煮返”一樣”o既o野俾客食?就算你平時做得幾好,最後你對蔡瀾只會”比好更好”,我諗呢個大家都明喎。

早排拜讀過庫斯克老師一篇博文 –  博客不是打手。佢講o既我大部份都唔同意,點解做Blogger一定要有潔僻?點解Blogger一定要義正詞嚴?點解做Blogger只可以為興趣?點解Blogger唔可以搵錢?講真丫,現實世界人與人之間o既猜度一早已經存在,膳稿o既o野o係互聯網流行之前已經有,依家之不過係互聯網同社會接軌。再者,打手,五毛黨,我唔做,人地都做啦。”結論一”個NetBugs都癡癡地線,我做寫o個個之麻,信唔信係睇o個個決定,點解要賴晒我?如果佢因為信我而瀨o左o野都係佢自己問題,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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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結論已經講完,各位可以按自己需要睇想睇o個個結論,無論邊個結論岩聽甚至無個岩聽,最尾一句說話想同各位講。雖然我唔知點解鐘錶廣告會有句咁o既Slogan,但係我覺得幾有意思,作為呢篇文o既結尾。

Follow your conv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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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的話 – 人格分裂

June 21st, 2011 1 comment

根據維基百科資料,人格分裂,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係一種心理疾病,無論你知唔知英文點解,中文有乜意思,總之”人格分裂”俾人感覺一定係負面……….係咪呢?其實每個人都有人格分裂。

上帝創造人類o既時候發明o左兩個器官,口同腦袋。腦袋負責思考,口部負責溝通。由於把口唔一定要將腦袋思考o既o野講出黎,人類將呢種特定條件建構為一種保護機制,令到我地可以做一o的我地唔想做o既o野,相反亦可以唔做一o的我地想做o既o野,最後保護機制就演變為我地分裂出黎o既唔同人格。如果以上解釋太過禪睇唔明,我可以再簡單o的咁講:即係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唔好同我講你未同鬼講過o野)。總言之,做人越黎越假。

返工我地做唔想做o既o野,想買ipad2但係供緊樓,只能唔買想買o既o野。見到暗戀o既人可以目無表情,見到你至僧o既人可以笑容滿面。呢o的仲唔係人格分裂?當我地出世時,可能真係只有一個人格,但係由讀書到畢業,到投身社會呢個大染缸,我地分裂出黎o既人格越來越多。有時我都會諗一諗,會唔會有一刻,我地已經唔知邊個係我地想要o既人格?無論如何,社會俾o左一個好清晰o既答案大家,人格分裂係好o野黎,你越識分裂,你o係社會呢一行就會撈得越掂。而根據以上理論往後推,得出o既結果係 – 我o係呢行撈得唔多掂。

我由出黎做o野到依家,無正式見過一份工,亦無做過大公司,甚少接觸辦公室政治,不過分黨分派玩埋堆呢家o野唔止出現o係政府或者公司,朋友之間都有。

偶然之下聽過今期黑紙訪問長毛,大意話依家o的人,Facebook Add一Add叫朋友,微博關注o左又叫朋友,有點濫情。而我o既意見正好相反,因為互聯網,所有人社交圈子都擴闊。做人做o左將近八份三,我對朋友o既解讀係,”理論上”人人都可以做朋友,當然邊個值得交心,邊個只能吹水,最終都係靠自己判斷。不過有一樣o野十分重要,亦係大家唔會無聽過: 講錢傷感情。一有利益關係,唔係唔得,不過要做朋友真係好難,因為利益關係好容易變成錢銀瓜葛。所以我自己十分珍惜可以交到心,傾到計o既朋友。

雖然我份人唔多social,不過我係鍾意熱鬧o既人。以前都會主動吹雞問下有無人出黎唱K食飯,但係依家真係少之又少。一來多得Facebook,永遠唔知食飯預唔預”May Be Attend” o既朋友好,訂位唔知訂幾多位好,慘過俾人放飛機,二來因為往往約得A又約唔到B。A同B唔妥,B同C又唔妥。為o左避開B,又要暗地同阿A阿C約時間,複雜至極。

我話”理論上”人人都可以做朋友,理論歸理論,要同騙財騙色,扮支持民主o既仆街,唔好話做朋友,Say個Hello我都過唔到自己。但係友人們偏偏可以同佢地心底裡討厭至極,甚至係呢o的仆街閒話家常。一方面可以話我人格唔夠分裂,另一方面,可能係友人們都明白,人性本惡,每個人,包括我,友人們同o個班仆街都有自己缺點,只係我個人唔得包容。

開頭講過,人格分裂係由”口唔一定要將腦袋思考o既o野講出黎”呢種保護機制演變出黎。人類好似越來越虛偽,個個香港人,日日戴住三五七副面具出街。有時我會倒返轉諗,如果無o左呢種保護機制,永遠只係講想講o既o野,鬧想鬧o既人,會唔會反而比依家和諧呢? 抑或,其實我地係有選擇可以咁做,只係我地無咁做? 我地又有無勇氣同自己唔鐘意o既人講出個原因,而唔係埋堆等食花生呢? 坦白講,我未有,不過寫完以上o既廢話,好似踏出o左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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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的話:甚麼是公義?

June 20th, 2011 1 comment

剛才再翻看一次昨晚的博文,我想表達的並非要為公義跟我所認同的劃上等號(沒有一個人可以永遠站在公義),而是很簡單直接指出:世上無公義。

這個結論是基於大家對公義等於公平的誤解,實情公義只是一種巧合,踫巧多數人都認同的巧合,踫巧少數人不被接受的巧合。如果公義根本不能涵蓋所有人,當兩幫人都說自己站在公義的時候,那拿公義二字出來高談闊論又有甚麼意思呢? 倒不如實實在在拿出理據出來convince一下對方,如果有些少人性的話試試將心比己。就像潛建爭議,問題本身根本不在於特權,當初立法禁止潛建應該是保障公眾(包括潛建者)安全吧?

2011年5月2日,一個重要日子,不是因為公眾假期,而是美國總統OBAMA當天說過一句話:Justice has been done。那天,美國以伸張公義之名,殺害911幕後策劃者,拉登。正當我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心態擔心恐怖主義無日無之之時,美國人紛紛上街興祝拉登之死。由那天開始我一直思考,何謂公義?

2011年6月15日,就是上星期三,一名示威者企上中環心臟地帶的天橋頂上企圖跳橋,期間一名警長爬上天橋時失足墮下重傷死亡,以上新聞成為香港繼五區公投後另一個民意兩極化事件。以警方及傳媒為首的一方主流民意(不得不承認,的確是主流)認為是示威者間接害死了警長,而以陳偉業為首的另一方則認為,周一嶽沒接見示威者,是政府的錯。

如果示威者沒有上天橋頂,那警長便不用上天橋頂,意外便不會發生。 – 是示威者的錯

如果周一嶽有接見示威者,示威者就無須用這樣方式示威。 – 是政府的錯

如果個個有問題都要找周一嶽,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他的一己私利導致交通癱瘓,更賠上一條人命。- 是示威者的錯

將茅頭指向那名示威者,極其量可以減少一個示威者,但不能解決政府的根本問題,示威最後同樣無日無之。政府肯每事認真處理,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不幸。 – 是政府的錯

Windows面世比特區政府更早,M$也不敢寫包單說自己OS沒有Bug,可況千蒼百孔的特區政府?- 是示威者的錯

如果當年中共沒有鎮壓學生,中國那會有今天的經濟成果?

如果拉登不策動911,他就不會被殺。

如果美國不觸怒拉登,拉登就不會策動911。

如果,如果,一直如果,本以為這樣的如果只會是22除7,誰不知有網友為這個如果論得出了激進的客觀完結

上篇文章已經表達過我的立場:示威對與錯屬主觀判斷,而警長之死實屬不幸意外,不能完全將責任加諸於示威者,僅此而已。傳媒造新聞的公式是,要有好人,而更加不可或缺的是壞人,沒有壞人就顯不得好人有多好。這樣的公式令傳媒判斷淩駕法律判決,情緒導向思維,公眾判斷傾向於傳媒輿論。今次,我的意見成為了小眾,而小眾這個身份令我對”公義”二字有更多思考。

事件發生翌日,上班時聽到身邊有不少人在談論這件事,有人以”撚樣”直斥該名示威者害死警長,有人認為示威者影響交通是為自私。對於像我這些小眾叫人不能完全怪責示威者,有人形容為是非不分。究竟批評示威者一方是站在公義,還是悍衛自己權益的示威者站在公義呢?那要先從建構公義的客觀標準說起。

不論法治,道德而至剛提及的公義,它們都是由人去定立,起初大家手執的都是主觀標準,一旦多數人都有共同的主觀標準,人便會將之確立成為客觀標準,而少數人的意見便會成為只懂一己私利主觀意見,實情是,人性本自私,只不過小眾的私利跟公眾不同吧?如果世界有超過九成人是同性戀(基於生育的客觀事實,這當然是不可能),明光社可能會被標籤為異端。小眾跟公眾並不是以人數作單位,而是以權力作單位。因此,有錢有地便有權,這套理論完全理順了為何原居民為何有僭建特權,而六四永遠只是歷史上的沙石。

公義,客觀等字眼極其量只代表大多數人的主觀標準,如果假設公義等於公平,那公義其實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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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曾特首的信

June 16th, 2011 No comments

以下的說話,大部份都可能會石沉大海,但我希望曾特首可以用閣下寶貴的時間細閱一會。

我是非煙民一名,煙稅無論怎樣加對我理應沒任何影響。可是身邊的同事都在吃,而且還是吃最重口味的萬寶路,就算他們不是對著我吃,不在Office吃,那股煙味還是瀰漫著整個辦公室。可是我不能叫他們不吃,因為抽煙是他們的權利,政府抽煙稅更加確立了煙草的合法地位,那我可以怎麼辦呢?

昨天早上,我留意到一則新聞,一名示威者於中環干諾道中天橋企圖跳橋,警長因為爬上天橋頂意外墮地受傷,當我吃午飯時,從新聞台看到消息指警長傷重身亡,從那刻起我整天心情都十分低落。據悉該名警長多過幾年便榮休,對他的離世感到十分不值,而同時令我擔憂的是香港正面臨另一場分化。

我應該是屬於特區政府最討厭的那個類別: 80後。有參與遊行但不算常客,行出來是為表態,沒甚麼”激進”行為。然而不是所有示威遊行都是我都能理解或者認同,就好像美孚八期居民要訓街攔路,外人未必能夠理解,但換轉自己住處窗戶打開一巷之隔突然變多一座高樓大廈,可能大家也會這樣做,針唔桔到肉唔知痛。但無論認同與否,我都會尊重甚至捍衛其言論自由,因為不捍衛他人其言論自由,最後可能連自己的言論自由也會失去。

我相信世上沒有一個個人會在有效恆常渠道表達意見前便走上街頭,那位企圖跳橋的示威者亦如是,但我在這不是要求各位認同他的行為,而是希望各位理解 – 警長受傷是意外,沒有人想,包括示威者。昨天我已經預計到媒體輿論會接近一面倒將茅頭指向示威者,結果不幸言中。如果閣下認為真的是示威者害死警長,那請問如果昨天示威者真的跳橋身亡,大家會覺得是誰的問題?

香港人因為問責制而更愛問責,問責到已經遺忘了問責的原因。我所理解的問責並非要擺一個人”孭鑊”,而是承認一個問題繼而解決問題,避免重覆犯錯。”如果示威者沒有上天橋,警長便不會發生意外”,這樣的如果論其實可以無限延伸到自己想要的推論,這樣的假設或者爭論都不會有結果的。在此本人懇求曾蔭權閣下做一件事,一件很簡單但可能是閣下任內唯一一件做過的好事 – 以一區之首身份,向公眾說一句: 示威行為值得商榷,但警長的離世是意外。

我從不期望政府可以解決住房,醫療,就業等問題,因此我會努力工作,自食其力,盡可能不依靠政府。現在只求閣下可以簡單說一句話,僅此而已。分化可能能夠為政府避開一時過失,但團結才是社會正確發展之道。

前幾天看到新聞報導京滬高鐵開通在即,為免影響鐵道安全,政府安排沿高架橋下的商鋪住宅都要搬離。其中記者問了鄰近高架橋的好幾個市民,他們除了知道要搬遷外,為何要搬遷,甚至高架橋上是高鐵也不知道。但他們顯然對這些近在咫尺的城市規劃不感興趣,只要有工作,生活不受政府政策影響便無須理會社會在發生甚麼事幹,是否就你們想要的和諧?

寫到這裡,我終於明白為何求變的大部份往往都是年青人,而能夠堅持信念到成年的只有少部份,因為相信跟實踐距離太遠。當我看到政府,官員這樣不濟的時候,我告訴自己,不要太上心,這樣做人,真的很痛,很苦。又或者, 可否叫工聯會開個洗腦課程, 好讓我冷血一點, 對民間疾苦可以不瞅不睬?

沒有期望,只有麻木,對自己來說可能更好。努力工作,趁有能力儲一大筆錢,找一個更好的地方安居吧。

政府既不聽民意也不民主,卻又容許有反對聲音,這是虛偽,也是變態。不如這樣,立即啟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程序,繼而立法禁止市民集會示威權。按照曾特首閣下的邏輯,反對廿三條永遠只屬少數,我有信心立法會一定夠票通過,只是通過後要委屈建制派議員做一晚過街老鼠行秘道離開而已。現在80後激進示威者經常說地產霸權,講到底其實只是他們不夠努力,跟80歲後要在街上執紙皮的公公婆婆一樣,政府現在沒有政策協助他們是應該的。為何納稅人要為他們的不努力埋單? 為免助長這種激進勢力,曾特首應該在任內盡快為廿三條立法以至禁止市民示威權,這樣社會才會和諧,更不會發生將昨天的不幸事件。特首你滿意了吧?

徵詢過朋友意見後,我有了解決吃二手煙的方法 – 就是吃一手煙。眾所周知,二手煙比一手煙更加危害健康,既然避不了,倒不如吃一手煙,而且要吃得比他們狠,尼古丁要更多,這樣才是健康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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